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青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赣安泰政采字【2018】6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青原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青原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决定就青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青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招标采购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18】6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
赣安泰政采字【2018】6号
青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80万元
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具备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展示。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止。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5月28日下午15:00前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下午15:00前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四开标厅
响应文件工本费:300元整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5月28日下午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四开标厅
六、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叁份。
七、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支付;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
(2)投标人须在本次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企业账户,注明项目编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①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71*****100*******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若采用网银转账,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②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户:
143*****040004207
开户行:农行吉安禾埠支行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转账凭证。
(4)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人:青原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吉安市青原区环保局大楼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
139*****26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8号玖隆财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173*****780电子函件:
********2@qq.com
2018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污普招标文件终.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