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广播电视应急播出工程(一期)第三方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广播电视应急播出工程(一期)第三方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广播电视应急播出工程(一期)第三方验收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4-1840XZ3Q0100
三、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五、磋商内容:
本项目为新疆广播电视应急播出工程一期建设提供工程第三方验收服务,本阶段工作任务是完成自治区级和地(州)级应急广播系统的第三方验收工作:包括自治区级应急广播指挥大厅的机房、平台设备、传输网设备、覆盖网配套设备的工艺质量检查;自治区级应急广播平台功能验收;地州级(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应急广播指挥大厅的机房、平台设备、传输网设备、覆盖网配套设备的工艺质量检查;地州级(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应急广播平台的功能验收;自治区级和地州级(乌鲁木齐市、昌吉州)机动应急广播系统配套设备的工艺质量检查;地州级(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应急广播监管大厅的机房、平台设备、传输网设备、覆盖网配套设备的工艺质量检查。预算:5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照。
6.2、承担本次第三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高级工程师的职称。
6.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4、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 5 月 17日起至2018年 5 月 23日[10:00—13:00时(北京时间)]及[15:30—18:00时(北京时间)] (过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报名成功且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款200元,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5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九、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十、磋商时间:2018年 5 月 28 日11:00 (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友好南路179号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十二、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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