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至2021年度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2018年度至2021年度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开行天津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 2018年度至2021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4.项目概述:
为做好分行安全工作,维护分行消防设备正常稳定运行,拟按年度采购消防设备维护服务。目前,分行大楼共11层,面积16000余平方米,有安全出口74个,烟感、感温探测器1000余个、自动报警盒40个、供水设施、消防栓41个、气体灭火系统3套、灶台灭火系统1套、消防水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60个、应急广播1套等。
5.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特定条件:
通用条件:必选部分
(1)供应商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3)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注: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材料,须将复印件装订至响应文件内。并在参加磋商会时,单独携带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内证明材料原件一套,供采购人核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网络销售:不采用。
(3)文件售价:1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5)磋商文件发售联系人:罗工
(6)联系方式:电话:***-********
(7)联系邮箱:qixintianjin022@163.com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207会议室(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2层207会议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8.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供应商的保证金是否到账,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和用途等关键信息,如“*******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帐,待到帐后携带电汇凭证取得收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无故不参加磋商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天津西青支行
帐号(人民币):2765 7170 5940
开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207会议室(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2层207会议室)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按要求出席项目采购会议。
采 购 人: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 地址: 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 展中心A座 邮编:300061 联 系 人:韩经理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邮编:300190 联 系 人:罗工 电话:***-********-8006 电子邮件:qixintianjin02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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