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17日10: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5月17日09:25至2018年05月23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购买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06日09:00 | ||
开标地点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白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经理、0451—******** | ||
附件: | |||
附件1 | *******CD4D110089BB58C2A266"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采购人需求.docx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8-02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99号
联系方式:白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5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参数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8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 |||
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说明 |
16层/14站/14门 | 2部 | 质量保证及维修保养期至少为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2个月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7日 09:25至2018年05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HTC-HW-2018-0287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招标内容: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及技术要求 | 交付使用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 2部 | 详见招标文件 | 90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80万元,已落实。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交付使用时间:90天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公告期限:自2018年5月17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16时止。
七、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具有至少使用2年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用户出具的反馈意见书,投标文件中注明项目地点和联系方式;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2017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集团公司中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房顶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放任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报名要求中的证明文件(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到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 6月 6日 9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5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18年5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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