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移民后靠点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车辆采购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移民后靠点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车辆采购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移民后靠点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需采购环保车辆和专用车辆,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移民后靠点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车辆采购
2、供货地点:葫芦岛市青山水库院内。
3、招标范围及规格:挖掘机规格:斗容量1m3;装载机规格:0.6m3、2m3;压缩式垃圾车规格:10T 、15T;吸污车规格:5m3、12m3;洒水车规格:10m3;吸粪车规格:10 m3;三轮柴油车规格:1.5 m3
4、质量标准:合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6月13日 上午9:30 时
三、供货周期:
2018年6月21日至2018 年7月20日, 日历日30天
四、投标保证金:5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相一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用环卫车辆生产厂家。
2. 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业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六、采购要求:
1. 环卫车辆采购要求:压缩式垃圾车 、吸污车、洒水车、吸粪车的驾驶室和底盘必须一体化,不许拼装。车辆排放依据标准:国五标准 GB17691-2005国Ⅴ,GB3847-2005,底盘标准等同于东风牌、福田牌、解放牌、五十铃牌等品牌;车型具有免征与环保公告;
2.专用车辆采购要求:挖掘机、装载机、柴油三轮车必须保证正规品牌,如果环卫车辆生产厂家无生产此类车辆的能力,可以代购;
3.满足正常上地方牌照及其他相关手续(卖方协助办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所采购的车辆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实行现场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门市02室。
3、需携带的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满足资质条件相关证件(详见公告五);
(3)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及时间:请于 2018 年5月24日至2018 年5月30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
5、开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 上午9:30时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标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5号
联系人:宋明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门市02室
联系人:刘玉生
联系电话:****-*******
传真:****-*******
2018年5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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