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保亭县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询价文件澄清函-其它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保亭县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询价文件澄清函-其它公告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保亭县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询价文件澄清函项目编号HNZL********
联 系 人许工联系电话****-********
行政区域保亭县 预算金额
(万元)
60.0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亭县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2、项目编号:HNZL********3、数量:1批不分包4、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采购人联系方式182*****477
采购人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
代理机构海南中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号海航豪庭北苑一区10栋2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202

详细信息

询价文件澄清函

各投标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的委托,我公司代理保亭县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10.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地址的描述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

帐 号:2662 7289 4099

因工作原因,我公司已注销此账户,所以无法正常接收投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现重新修改投标保证金缴纳地址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贸支行

帐 号:2201 0209 0920 0321 155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10.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的描述为:

10.2投标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从报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划入指定账户并注明保亭县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投标保证金或HNZL********及汇款单位名称。

现修改为:10.2投标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报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划入指定账户并注明保亭县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投标保证金或HNZL********及汇款单位名称。

由于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原定于2018年5月18日9:30时召开的本项目开、评标会议延期至2018年5月24日9:30时召开,开、评标地点不变。忘各投标单位知悉,并及时到我公司获取最新询价文件。

海南中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0tol.pdf">询价文件澄清函.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设备 档案管理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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