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圩大队高喷消防车及水罐泡沫消防车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圩大队高喷消防车及水罐泡沫消防车项目的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圩大队委托,就高喷消防车及水罐泡沫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高喷消防车及水罐泡沫消防车
项目编号:********001
预算金额:标段一:采购32米高喷消防车【预算:265万元】
标段二:采购1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预算:355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采购32米高喷消防车、1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各一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供应商当地检察机关;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电话:****-********;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已公示无异议)。
四、投标报名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5月24日18:00前传真(****-********)或递交至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B座【401】室项目联系人处。如采用传真方式,发送完毕后,请来电确认本中心已收到,否则如遇网络故障导致传送或接收失败,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8年5月17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18:00止
招标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页面顶部“请登录”,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下载。联系电话:****-********(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招标文件售价:无。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8年5月17日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18:00
七、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孙伟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标段一:贰万陆仟元整;标段二:叁万伍仟元整】如果报名两个标段,保证金请分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402室,联系电话:****-********。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圩大队
联 系 人:王保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徐圩新区盛虹石化对面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孙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401室 邮编:222003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17日
附表: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圩大队高喷消防车及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001 |
投标单位名称 | 所投标段 | ||
投标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24日18:00 【孙伟】收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8年 5月24日18: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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