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雪梅小学(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新城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
殷雪梅小学(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新城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公采JSXD2018-A205-026号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惠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殷雪梅小学(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新城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殷雪梅小学(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新城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公采JSXD2018-A205-02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项目采购预算价为95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采购内容包含:50mm运动型直曲混编人造草坪、25mm直曲混编人造草坪、13mm红色全塑型塑胶面层、10mmEPDM塑胶面层等的供货及安装施工。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按《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上海市团体标准(T/********2—C003—2016),除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外其他要求按《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江苏省团体标准(T32/STJX 001-2017)并确保通过各类检测。
3、工期:40日历天(含原材料及成品检测所需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针对体育运动场地的施工资格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5、投标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300米塑胶跑道及足球场人造草坪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时间为准)。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三)投标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6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
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近6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
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300米塑胶跑道及足球场人造草坪工程。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说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时间为准,跑道长度、跑道材质、人造草坪以设计蓝图为准(设计蓝图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名申请表;
注:(1)以上材料提供叁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2)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玖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并将银行缴款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单位。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金坛东环一路支行;
帐号:3200 1626 4520 5123 3198。
七、标前答疑
(一)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18年5月25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qq.com。
(二)答疑回复时间:2018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八、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8:30—9: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李女士。
十、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惠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51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邮政编码:213200。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采购采购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报名时间: |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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