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审计招标公告
2017年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审计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2017年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审计
项目编号:JZTHCG1818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依法委托,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2017年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审计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44190元,资金已经落实,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017年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审计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3.4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本才招标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3.4.2 中介机构人员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人员(本项目需要外聘水利工程师人员、注册造价师人员)。
4.询价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17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到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解放西路226号,太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后楼三楼,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的,采购中心拒绝受理)。
4.2 供应商未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9时,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磋商会议
6.1 询价采购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锦州市解放西路226号
邮编: 121000
电话: ****-*******
传真: ****-*******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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