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陈家浜村水利工程交易公告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陈家浜村水利工程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陈家浜村水利工程
本招标项目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陈家浜村水利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李家巷镇陈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陈家浜村水利工程,工程位于李家巷镇陈家浜村,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水利工程的挖沟槽土方、回填土、渠道、分水井、浆砌挡墙、涵管和踏步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46.7万元,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建设地点:南太湖陈家浜村。 4、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一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6、投标人必需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2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④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公告名单)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①项提供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QQ号,②、③、④项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画溪街道雉洲大道138号-2楼)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李家巷镇陈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联系人:王 工电 话:****-*******、159*****161 长兴县李家巷镇陈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2018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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