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仓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罗山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仓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仓房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罗山县粮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仓房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HTZB-2018-062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900万元;

2.4建设地点:罗山县;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招标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河南信阳罗山国家粮食储备27×84米散装平房仓工程;

二标段:罗山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东铺分公司24×48米散装平房仓工程;

三标段:罗山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庙仙分公司24×54米散装平房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若需继续教育,应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的规定,河南省内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视为提供原件,河南省内投标人保证以上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未在一体化监管平台登记的外省企业除外)。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只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 无在建承诺书和身份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15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二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粮食局

地址:罗山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9*****8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瀚海爱特中心A塔1121室

联系人:谌女士

电话:158*****697155*****570

监督单位:罗山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罗山县行政大道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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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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