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197-食品罐头等采购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197-食品罐头等采购
2018-05-17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8-SH197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六支队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品罐头等采购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食品罐头等采购,1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23.9815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条款号1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2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采购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传真:****-*******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7日9:3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公物采购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黄先生、杜小姐,****-*******、*******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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