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藏财办发〔2017〕24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办发〔2017〕24号)有关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本级2018年度国库现金管理(第一期)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18 年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一期)总额度为16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六个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期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额度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
二、招标条件
本期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商业银行应满足以下投标基本条件:
1、在西藏自治区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总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必须以可流通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为质押,国债质押数额为银行定期存款金额的 105%,地方政府债质押数额为银行定期存款金额的 115%。
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请于2018年5月16日-18日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招标公告规定做好投标工作。
投标银行于2018年5月16日-18日前往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四、投标时间
商业银行请于2018年5月21日10: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本期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工作由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
五、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北京时间10:30分
六、开标、评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江苏大道75号)
中标结果分别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门户网站上公布。
如对招标公告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马晓丹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仁青次仁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谢广
****-*******特此公告
附件(必看)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
2018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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