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泽大厦楼宇式能源站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锦泽大厦楼宇式能源站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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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粤发改能电函〔2017〕1678号]、 [粤发改能电函〔2018〕939号] 、 [穗开规地〔2013〕65号]、[土地证号:穗府国用〔2012〕********号]、[穗开国规复〔2017〕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恒运清洁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锦泽大厦楼宇式能源站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泽大厦主体工程位于广州科学城中心区东部,开创大道西南侧,映日路,环山岭及边岗岭以东,科学大道总部经济区一期以北。项目西侧为尖峰岭,东南侧与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隔路相望。基地距开创大道200米,通过总部经济区的道路与开创大道相连通。本次建设的分布式能源站为锦泽大厦提供全部冷、热、电需求。为节约用地,满足锦泽大厦整体规划要求,能源站布置在主楼地下一层西北角。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一套1×600kW级燃气内燃发电机组,配1×580kW烟气热水型溴化锂制冷机组,调峰机组为一台1458kW双工况电制冷机组,双工况机组利用夜间谷电时蓄冰,蓄冷能力6880kWh。发电机出口电压为0.4kV,送入项目中心配电室,采用 “全额上网”方式。

2.2招标范围: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车、性能考核、检测、发电并网接入、竣工验收、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以及特种设备取证、环保、接地、能源站各功能房间隔墙砌体、厂房二次装修、降噪、综合布线、通讯、安防、7S标识、设备及工艺标识、能源站运行及维护的培训、人员培训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同时也应包括设备、材料的运输及仓储保管,施工(包括单机试车,热负荷试车)用水、电、气、油等介质及药品,劳务、管理、维护、保险、规费、税金、政策性价格调整等费用。还应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部门、城市规划、质监、安监等部门联系办理一切手续和费用、第三方检验(见技术条件);项目所需的设计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审查的组织和费用。本项目主燃气管网接入至能源站前施工(含材料)由黄埔区当地燃气公司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即除消防系统、发电并网许可和工程监理不在总承包范围内,其余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和调试,达到试运行要求后交付业主。

2.3招标控制价:********.55元。本项目实行总价限价。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04155.01元,暂列金额为532249.26元,暂估价为0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0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2018年6月开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至项目竣工共计150日历天(工期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即按照招标设计任务要求(见招标公告),清单内容,要求包深化设计、包设备、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送电、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至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止。

2.7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所述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均可。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3.4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不曾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踏勘现场

4.1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4.2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3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5.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2.3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3~3.5项要求的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开标时另需单独提交以下资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开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

2)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保函原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恒运清洁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冰

联系电话:159*****766

招标单位:广州恒运清洁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能源 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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