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国际物流港前期咨询机构入围选择(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东北亚国际物流港前期咨询机构入围选择(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长春新区东北亚国际物流港项目前期咨询机构入围选择(3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NWXCCGS-20180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东北亚国际物流港项目前期咨询机构入围选择(3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东北亚长春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咨询机构(道路规划、管网规划)入围选择工作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东北亚国际物流港项目前期咨询机构入围选择(3标段);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物流园区内; 2.3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标段:道路及管网规划;选择2家入围单位负责(完成物流园内相关道路(含绿化)、管网规划条件成果)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条件图、电子文件、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同时应满足国土、规划、发改委审批应具备条件,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成果文件。 2.4服务期限:2018年06月14日至2020年06月13日。 2.5成果或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 2.6服务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度)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注: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6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评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东北亚长春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102国道与龙湖大道交汇 联系人:井建荣 电 话:177*****655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刘嘉兴 办公电话:****-******** 手机电话:151*****52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委会建设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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