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物资材料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建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建平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物资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建平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物资材料2、采购单位:建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货地点:根据工程建设地点按指定施工位置交货
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15日后随工程进度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质量标准:满足物资清单所要求执行的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一定生产能力以及生产经营的企业,须是PVC管材、滴灌带(内镶式)、过滤器的专业生产厂家。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4、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工程投标。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核查)
6、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报名、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报名所需材料于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2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1)法人诚信证明(格式符合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规定要求,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1年)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4)营业执照副本;
5)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等级)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6)提供PVC管材(110*1.0Mpa、110*0.8Mpa、90*0.63Mpa)、滴灌带(内镶式)、过滤器2018年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7)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的相关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三项(以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原件为准,并附相关网站公示);
8)如潜在投标人不生产水泵及启动控制柜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还需提供: ①水泵2018年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②启动控制柜2018年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2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建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113.230.236.116:5003/index.html)公告内购买。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0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建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建平县万寿街道环城路11号
联系人:王国飞 联系电话:
137*****958 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建平县叶柏寿镇建安路8号中兴大厦四楼
联系人:王展 联系电话:
****-*******辽宁省地市用户-朝阳市
2018年5月18日
附件:附件:建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
![](/images/baikuang_7.gif) | ![](/images/baikuang_9.g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