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招标公告
2018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招标公告
南乐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2018】63、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南乐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HC-PYZB-2018-010
2、建设地点:河南省南乐县境内。
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决算和缺陷责任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决算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止。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施工标段6个,监理标段1个。
施工标:
第一标段:千口镇柴庄至库庄唐人神养殖基地道路改建工程;
第二标段:千口镇柴庄至库庄唐人神养殖基地道路改建桥涵工程(盖板涵3座、1-10桥2座);
第三标段:千口镇柴庄至库庄唐人神养殖基地道路改建桥涵工程(2-13桥1座);
第四标段:刘家庄至广安集团生猪产业基地公路改建工程(道路、盖板涵1座);
第五标段:刘家庄北桥改建工程;
第六标段:刘家庄南桥改建工程;
监理标:一个标段。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以上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9、付款方式:实际到位资金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2、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3、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4、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1.5、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经理各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均不少于一项(附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二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1.7、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1.8、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2、监理标段: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总监各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均不少于一项(附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二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2.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3、报名前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承诺书,报名时携带承诺书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5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大庆路交叉口西南角邮政大楼六楼609房间。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人民币。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总工职称证书;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附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各一份);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二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监理标段: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附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各一份);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二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注:以上资料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第一标段壹拾万元,第二、三标段贰万元/标段,第四标段捌万元;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壹万元;监理标段:伍仟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0357。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南省南乐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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