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沙湖源水预处理厂药剂试剂采购(重)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沙湖源水预处理厂药剂试剂采购(重)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金沙湖源水预处理厂药剂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TZB-H180325BWB-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药剂、试剂

1

明矾、PAM、盐酸、氯酸纳等等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化工药剂试剂的生产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经营代理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授权书或代理商协议;

2、本项目不接受2014一2018三年中在省级以上安监、质检或卫生部门检查中有不良通报记录的企业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9日至5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6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业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答疑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24日14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七格北路459号生命科技中心杭州金沙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5月24日14时(时间)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七格北路459号生命科技中心杭州金沙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湖项目开发建设指挥部

杭州金沙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祖盛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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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剂 药剂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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