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市招[2009]037号
  一、监理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2、招标项目:赣州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
  3、工程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城区H22地块
  4、工程规模:框架结构,21层,总建筑面积约19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000㎡,地下建筑面积约3000㎡
  5、本项目投资:约3500万元,资金来源:原有资产置换及财政补助
  6、监理工期:对应赣州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程施工工期,并顺延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
  7、招标范围:赣州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房屋建筑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力争市结构优良或以上工程(详见施工合同)。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近36个月以来监理过(不含在监工程)二十层以上(含二十层)、框架结构及以上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含1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职。
  4、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职称为建筑工程专业。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②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④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⑤外埠来赣的监理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工程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类似业绩指:在近36个月以来监理过(不含在监工程)二十层以上(含二十层)、框架结构及以上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含1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职。)
上述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满足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 7月 28 日15:00-17:00到 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
  五、其他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gzzbtbzx.com)发布。


  招标单位: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章) 法定代表人: 陈冠平 (章)
  办公地址: 赣州市张家围路10号 联 系 人: 曾凡燕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洪 涛 (章)
  办公地址: 赣州市红旗大道55-5号 联 系 人: 黄 艳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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