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小学工程(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城东小学工程(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城东小学工程(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
2018-003485-1104-294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城东小学工程(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莲发改审批【201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树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五莲县教育局(城东小学),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城东小学工程(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位于广西路以东,北京路以北,青岛路以南,建筑面积综合楼3658.25平方米、体育馆1634.50平方米,食堂1623.38m2,计划工期每标段220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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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名并参与投标,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成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标段即失去中标资格,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具有参与评审的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到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下同); (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清欠证明原件(由五莲县建筑工程管理处清欠办出具证明;外地企业应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清欠证明到五莲县清欠办开具;联系电话:****-*******、139*****837);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 (4)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上述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者,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到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8日15时30分,地点为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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