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产业园建设总承包(EPC)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资产产业园建设总承包(EPC)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18
十堰市茅箭区重资产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三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重资产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茅发改审批【20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益大道与龙门二路交汇处(胡家片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十堰震科工成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面积约26亩,新建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商业楼、生活配套服务区、配套污水处理设备房、公厕及垃圾中转站,配套道路及停车、绿化等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总估算价:约22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约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7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总承包(EPC)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近五年(2013年5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EPC项目)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含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 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茅箭区城市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
地 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华小区2单元1407室
邮 编:442000邮 编:442000
联 系 人:赵树山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83*****585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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