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总南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总南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以下均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总南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红城国际公招(工程)2018-018

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总南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

控制额度

总价:174万元

包一:123.4万元

包二:不超过土建审定价3.0%

包三:38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3个

各包要求

包一:土建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包二: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总南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土建监理,具体内容详见包二《招标文件》

包三: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具体详见包三《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一: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信誉要求: 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6、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7、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为原件)。

10、经信用中国(说明: IMG_256****************92515.gif" oldsrc="W****************92515.gif">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说明: IMG_257****************92515.gif" oldsrc="W****************92515.gif">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包二: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共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具备土建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正本原件);

6、省外投标人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包三: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5月18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

(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

售方式

现场或网上购买,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50元/套)。

招标文件

售价

人民币500元(含清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53@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件、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

时间

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23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水磨南巷附143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3@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收款人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5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城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转站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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