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拟单一来源采购自卸式垃圾车项目的公示

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拟单一来源采购自卸式垃圾车项目的公示


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拟单一来源采购自卸式垃圾车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16


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拟单一来源

采购自卸式垃圾车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采购自卸式垃圾车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1,328,000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哈尔滨鑫源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25号

六、采购内容


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主要需求或功能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1

自卸载货汽车

福田瑞沃

BJ3046D9PEA-FA

城市垃圾装卸及运输

10

132800

2

3

4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1、福田瑞沃自卸式载货汽车是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经过咨询在黑龙江范围内具有北汽福田瑞沃汽车自卸载货汽车生产、制造资质的供应商中只有哈尔滨鑫源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可提供此型号车辆,并且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技术改装。

2、在城管垃圾运输过程中,正在使用的北汽福田瑞沃汽车自卸载货汽车提供了可靠的车辆改造设计、实施方案,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发挥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城市保洁、垃圾清运等方面,提供了良好耐用性、稳定性。福田瑞沃自卸车国际技术,动力澎湃,完美契合短途运输和工程场地内运输要求,国五排放标准,更加绿色环保。

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工信部核定的具有汽车生产、制造资质的目录类企业,值得信赖,因此选定购买此车型。

八、专家论证意见:

高俊龙:经详细论证,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自卸式载货汽车及相关技术指标,在黑龙江范围内具有北汽福田瑞沃汽车自卸载货汽车生产、制造资质的供应商中只有哈尔滨鑫源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可提供此型号车辆,其它供应商无法提供。在前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可行的设计方案,使用效果良好。为确保项目的连续性及统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哈尔滨鑫源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

迟德龙:经论证,鉴于以上情况,为保障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垃圾清运正常运转的需求,拟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0辆自卸载货汽车,由于此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能够提供良好耐用性、稳定性。福田瑞沃自卸垃圾车满足短途运输和工程场地内运输要求,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

刘 昆:经论证,具有北汽福田瑞沃汽车自卸载货汽车生产、制造资质的供应商中只有哈尔滨鑫源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可提供此型号车辆,省内独家授权,具有销售许可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三)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满足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要求,理由充分。

  • 论证专家: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1

高俊龙

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

农机推广高级工程师

2

迟德龙

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

农业工程高级工程师

3

刘昆

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

农机推广高级工程师

  • 公示期限: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

十一、采购单位: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李国明 电 话:135*****926

地 址:肇源县郭尔罗斯大街三小学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

联系人: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异议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肇源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李国明 联系电话:135*****926

地 址:肇源县郭尔罗斯大街三小学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邮 编:166500

肇源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张乐超 联系电话;****-*******

地址:肇源县奋斗路129号

邮编:166500

标签: 垃圾车 执法 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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