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体育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偃师市体育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偃师市体育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偃师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 偃公建【2018】055号

2.3 项目概况:拟在原市体育场原址,对运动场南北两侧人行道、南侧机动车出入口及看台西侧、看台、主席台、广场、篮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沥青跑道升级,儿童设施场地、运动器械场地、乒乓球场地等进行改造。同时新建集公厕、体育器材室和管理用房为一体的附属建筑。运动场排水沟、绿化带,外围设施进行改造。更新污水管网、体育场内的垃圾箱、供电系统和场内照明系统。

2.4 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境内

2.5项目概算:约681万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

运动场(除面层)施工

运动场基层、电气、给排水,公厕电气、给排水,公厕建筑装饰,排水沟,围墙

第二标段

运动场面层施工

硅PU面层、人工草皮、塑胶地面、悬浮地板地面、涂料地面、围栏、围栏基础等

第三标段

运动场绿化

绿化、围树椅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 工 期:第一标段为100日历天、第二标段为30日历天、第三标段为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第一、二标段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第三标段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3.4业绩要求

3.4.1第一标段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官方网站截图)

3.4.2第二标段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官方网站截图)

3.4.3第三标段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官方网站截图)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一年以上,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6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 须提供五个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造价)员)岗位证书;

3.8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个关键岗位人员、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08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须提供2017年08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11须提供报名时间以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2须提供企业2017年08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费用的完税证明原件(含电子版税票);

3.1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日期)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失信黑名单,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14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21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17:3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 500 元/套,售后不退。

注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有关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体育局

地址:偃师市商都路

联 系 人:孙旭辉

电话: ****-********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98号西元国际广场B座9层

联 系 人:郭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nfylyfgs@126.com


2018年05月18日

标签: 提升改造 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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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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