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时效炉招标公告

铝合金时效炉招标公告

*1 报价方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红章):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2 企业法人对代表人(签字人)的授权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供方非产品的原开发厂商时,需提供原厂商针对该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签字盖公章有效。

*2 项目报价要求及付款条件:

2.1 报价材料必须有项目分项报价表(含主材品牌、型号及数量;辅材品牌、型号及数量;随机备件品牌、型号及数量;运输、人工、税费等),合计成该项目的总报价。各报价方只能提供一个供货方案、一个对应报价。

2.2其报价为产品运输到我方、卸货及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含质保的含税价格。报价方在项目验收后要出具相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货到验收合格,我方按合同总价付90%验收款;项目质保期满,且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按合同总价付10%验收款。

*3 项目完成周期要求为: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在用户现场产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本项目技术质量要求(见附件)。

5所有报价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密封盖章,邮件的封面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之后寄回(送回)我方,快递公司请选择顺丰、申通、韵达三家之一。

邮寄地址:陕西汉中34号信箱技改处;

邮编:723213

收 件 人:魏小平 ****-*******139*****036

6于2018年5月22日(截止时间)请联系收件人告知是否参加比价,如不联系收件人,视为放弃处置;所有报价材料必须于2018年5月28日(截止时间)邮寄或送达我方,届时收不到报价方完整的报价材料按报价方自动放弃处置。

7其他相关规定

*7.1报价方要以偏离对比表的形式,逐条对我方“比价采购须知”及“技术质量要求”的条款进行明确对比、响应(符合或不符合);

*7.2所供产品为全新的原产厂商成熟设备,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报价材料必须有①详细的产品性能描述或完整的技术方案(含产品样本)②产品供货明细清单③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文件;

7.3非办公设备要图示产品外形尺寸及动力(风水电汽等)需求的数量及点位;明确产品正常运行环境要求;若要求我方制作设备基础,须提供设备基础图;

7.4所投产品须为原制造厂商正规产品,供货时须提供原制造厂商给予的出厂检测合格证明,并保证原制造厂商提供正规的售后服务,否则因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报价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我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5比价采购文件中带“*”指标为重要指标,若“*”项一项指标不满足、或非“*”号项三项以上(不含三项)指标不满足或未响应,将予以废标。

7.6 项目商务联系人:孔德明联系电话:****-*******

项目技术联系人:邬剑新联系电话: 131*****282

如对技术指标有异议,请书面阐明理由、加盖公章,传真至****-*******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

2018年5月17日



铝合金时效炉技术要求

一、设备名称:

设备名称:铝合金时效炉

二、数量:

数量:1台

三、交货期:

交货期:签订技术协议后3个月内交货。

四、设备用途或总体目标:

用于铝合金时效处理及钢的低温退火。

五、设备技术指标和要求:

1.通用要求:

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ISO9001-2001国际标准。设备所有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应全部采用国际单位(SI)标准。

2.设备主要规格参数:

*2.1最高温度:350℃;设备使用温度:70℃-300℃。

2.2有效加热区:不小于600㎜×800mm×500 mm(宽×高×深)。

*2.3有效加热区温度均匀性±3℃,按HB5425-2012的要求进行验收,系统精度不低于±1℃。

*2.4控温仪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1级,记录仪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2级,记录纸的记录分辨力不低于1℃/mm。

*2.56通道混合式记录仪,走纸速度和温度范围可调,可同时进行温度曲线和数据记录,数据打印记录时间间隔可调,最低不高于2分钟。

2.6空炉升温时间:升至350℃的时间不长于1小时。

2.7额定功率:不低12KW。

3.设备主要配置:

3.1箱体

箱体内壁、风道、调风机构及其它物料接触部分均为SUS304材质,内部设有隔板3块,每层隔板承重不小于20Kg,保温材料选用高保温纤维棉,箱体内外无保温材料外露,保温层确保最高使用温度时箱体外壁温度小于30℃。

3.2加热系统

加热元件采用散热管形不锈钢电热器。

3.3控温记录系统

*3.3 .1 仪表的配置类型符合HB5425-2012规定的C类。

*3.3.2控温仪表采用千野KP1000W系列,记录仪采用千野AH4000W系列混合式记录仪(AH4706-A4A-HBN5W),带报警和通信功能。报警表CP3707W系列(具体型号根据炉子报警形式而定)。配备SD卡,能同时实现模拟记录与数字记录,数字记录有延时打印功能。

3.3.3 炉内安装4个E型热电偶电阻,精确度为±1℃,特一级热电偶。1个接控温仪,1个接超温报警表,另2个安装在炉内温度最高、最低点;记录仪记录各点温度,长度按时效炉尺寸确定。

3.3.3开启炉门时,必须有自动断电连锁保护系统。

3.4测试孔:炉体上应设置所需工艺热电偶及配套系统校验偶开口,并有炉温均匀性测试开口,炉内需设置可移动的温控、记录及系统校验偶(高、中、低点)位置固定点,同时固定点不能影响零件正常生产。安装、拆卸方便、使用安全可靠,炉内的高、中、低点应由供方进行设定,再提请具有资质的三方进行检测。满足HB5425-2012技术要求。

4 附件及备件

4.1备用E型热电偶8支,备用加热器1套,记录仪纸10盒,色带10个。

4.2炉温均匀性测温架1个;炉温均匀性测试用易耗型热电偶1卷(300米),型号:WRE-008JM,精确度为±1℃。

六、培训要求: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制造商技术人员在现场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为期1--2天的培训,培训时间和参加培训的人数由甲方确定。

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制造商保证甲方操作人员能熟练进行操作,并能进行日常维护。

七、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质保期。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除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因素对设备造成的损坏外,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制造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和无偿更换故障部件。

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后,甲方通知制造商,制造商应在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如有必要,制造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

保修期外,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及时回应,需现场维修,应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

八、设备验收:

1.设备到达现场后,在商定的时间内,制造商提供免费安装、调试、验收。

2.设备到达现场后,三方人员一起开箱按合同逐项清点验收,如有缺件,漏配或损坏,制造商应在1个月内补齐,并负担运输费用和连带费。

3.仪表、热电偶、系统精度及炉温均匀性验收请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校验,并出具第三方检定证书。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4.安装调试后,应检查和演示设备的各项操作,必须保证能使用正常。

5.按本技术协议所列功能及技术参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6.验收地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工程技术部理化试验室。

7.验收资料:

7.1 随机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结构原理图及套电路图各4套。

7.2随机提供该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每种提供4套。

7.3所有计量设备、仪器附件等附带有资质的检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份。

九、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

标签: 时效炉 铝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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