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文化基础建设项目发射楼及院内附属设施需求公示
平原县文化基础建设项目发射楼及院内附属设施需求公示
平原县文化基础建设项目发射楼及院内附属设施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平原县文化基础建设项目发射楼及院内附属设施。
预算情况:已落实,财政资金,约290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平原县文化基础建设项目发射楼及院内附属设施。
标的数量:1个标段
采购品目:B02
工程类项目:构造物施工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平原县文化基础建设项目发射楼及院内附属设施所涉及的施工内容。
3.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规范:/
4.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项目建设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要求:/
5.采购政策要求:
(1)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地点:德州市平原县。
7.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期限: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按双方签定的委托合同,根据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应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中的重点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按照项目需求提出相应的具体工作进展计划时间表,确定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项目作业人员,说明每个人的职责及项目任务,原则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员。此外,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三、论证意见
(1)平原县广播电视台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结论:
该项目为平原县广播电视台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60.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265.43平方米,其中演播大厅建筑面积1127.5平方米,机房楼3173.52平方米,附属楼964.41平方米。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使平原县广播电视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广播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多项业务融为一体,高发射功率,规范化、现代化的播出平台,符合当今广播电视文化事业发展的新需求。同时,实现了广播电视信号的无线覆盖,既能满足广播节目的传送,又丰富了电视屏幕,还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新时代电视文化活动场所,必将促进平原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的大发展。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平原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梁主任电话:****-*******
地址:德州市平原县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电话:****-*******
地址:德州市三八路鑫星国际8楼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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