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休宁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休宁县]休宁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休宁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休宁县水务局的委托,现对休宁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1项目编号:XNCG2018Z044 1.2项目名称:休宁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1.3项目单位:休宁县水务局 1.4项目地点:休宁县管辖区 1.5项目类别:货物类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PE100给水管管材及管件;预算:管材部分140.79万元 1.8最高限价:管材部分¥*******元;管件单价详见附件?休宁县管件限价表? 1.9标段(包别)划分: 一个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2.2.1①投标时须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管材和管件);②近5年有1个以上(含)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饮用水工程PE100管材管件供货);(投标时需将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业绩合同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2.2.2供应商必须是合法生产本次采购物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产品符合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 2.2.3所提供的管材、管件必须是2017年10月后生产的新产品(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承诺); 2.2.4管材管件须为同一生产厂商(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承诺)。 2.3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者带有二维码链接网址的打印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2.4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6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 25日17:30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为供应商后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2)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4.1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 元整。请于2018年06月12日08: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5.1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00时。 5.2开标地点: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第 1 开标室(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法8.1项目单位:休宁县水务局 地址:休宁县政务新区交通业务楼六楼 联系人:胡秋来 电话:****-******* 8.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颐和观邸2幢2-32 联系人:谢劲松 电话:****-*******电子邮箱:********92@qq.com">********92@qq.com 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十、其他事项说明10.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0.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和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方式:****-*******,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00、****-*******)。 10.3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投标人专区---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操作指南。 10.4本项目需同时递交含有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与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不加密)一份(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体密封标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8条。 休宁县水务局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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