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防眩网、波形护栏、密封胶材料采购项目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防眩网、波形护栏、密封胶材料采购项目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防眩网、波形护栏、密封胶材料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防眩网、波形护栏、密封胶材料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以内公交投通纪发【2018】3号会议纪要决定。招标人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范围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防眩网、波形护栏、路面加热型密封胶采购。 2.2供货期 本次采购供货期:签订合同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7 日内。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防眩网、波形护栏、密封胶采购划分为 3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注:1、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 质量保证期: 招标人验收合格后 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投标的资格要求
1合同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波形护栏制造(或生产)经营范围; 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或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批量生产合格证;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制造商)近 3 年内(2016年 4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为高速公路供应交通安全设施防眩网的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周转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合同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波形护栏制造(或生产)经营范围; (2)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或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批量生产合格证;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制造商)近 3 年内(2016年 4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为高速公路供应交通安全设施护栏板的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周转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合同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密封胶的制造(或生产)经营范围,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制造商)近 3 年(2016年 4月至今)至少累计有 100吨及以上道路密封胶供应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周转等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具有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供货商自身须具备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3.5本次投标如被发现有假冒、转借资质、围标、串标等恶意行为的,将被列入内蒙古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招投标黑名单中,今后拒绝参与投标。 其他说明: 3.1.1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损坏具有不可预见性,本次招标为计划采购数量,不设定具体采购数量,最终合同额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采购数量按照综合单价确定。供货按招标人需求分批进行,要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7日内供货。 3.1.2招标人可以在材料出厂前派人到中标人生产车间进行监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3.1.3中标人负责运输到交货地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1.4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每批次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批次所有货物,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中标人除支付检验费用外还另需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次。如中标人提供货物经招标人检验超过三次(包括三次)出现质量缺陷,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1.5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或投标人不具备生产场地、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等,或现场考察发现投标人生产工艺流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生产规模与能力与投标文件所载情况不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3.1.6由于交货地点(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管辖范围)可能不在同一地点,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安排的指定交货地点,并考虑到个别偏远交货地点运输困难等因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8年 05月 18日至 2018年 05月 22日,每日上午 9:00分至 11:00 分,下午 15:00分至 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购买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原件(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1 ~○4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 套购买招标文件; 4.2采购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6月07日 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至 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5投标人(制造商或经销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 06月 06日 17时 00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s:///index.html)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index)上发布。 8、举报监督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3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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