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宣传品设计制作及活动执行招标公告
2018年宣传品设计制作及活动执行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电信2018年宣传品设计制作及活动执行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05-18 17:58:29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05-19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05-25 17:00:00 | ||||||||||||||||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电信2018年宣传品设计制作及活动执行项目,(招标编号:CITCC-H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河北电信2018年宣传品设计制作及活动执行项目所需的产品及服务,其中设计包括平面素材设计、音频视频素材设计、互联网新素材设计(H5、GIF图)等。活动执行包括:路演活动、特卖会、5.17展会、产品推介会等营销活动的策划落地执行。 1.2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所对应的预估金额、中标人数量及分配份额详见下表:
1.3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标包1: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标包2: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1.3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包括设计或制作国内广告业务。 2.1.4 项目实施经验: 标包1: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宣传品设计制作类项目实施经验,且含税总金额应至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标包2: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活动执行类项目实施经验,且含税总金额应至少达到50万元人民币;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具体地址: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美琛,153*****662。 1) 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双面复印件; 4) 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汇款备注:18DX宣传品); 5) 税务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不允许改动))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电子版文件:税务信息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编辑版,以U盘形式提供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4.1.4 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 (4) 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汇款备注:18DX宣传品); (5) 投标人税务信息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4.1.3(5)条)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4.1.5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上述证明文件须先提供原件扫描件,再将纸质文件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我方将于确认收到上述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次日寄出。 4.1.6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不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下同)。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3 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鸿锦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大街55号(酒店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6.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已经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 7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开发区昆仑大街69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05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 系 人:张美琛 底有为 杨会霞 电 话:****-******** 电 话:153*****662 133*****93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ngmeichen@citcc.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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