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_救援设备维修保养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_救援设备维修保养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_救援设备维修保养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20日21: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1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哈尔滨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M2层 | ||
预算金额 | ¥83.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黑龙江省惠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惠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M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987 |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惠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的委托,对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_救援设备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_救援设备维修保养
二、项目编号:SC[2018]0817
计划编号:[2018]0141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832700.00元
四、招标内容:救援设备维修保养
五、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
(2)能够提供整车维修等相关服务,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具备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或道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具有纳税凭证,未纳税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查询网址: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可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9:00-11:00时,14:00-16:0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黑龙江省惠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M2楼)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6)有依法缴纳税收(具有纳税凭证,未纳税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9)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惠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M2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惠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M2楼)开标大厅。
4、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5、公告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
6、其他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救援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惠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M2楼202室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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