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谈判公告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谈判公告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二、项目编号:NZC-2018-JZX-007

三、采购预算:2536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为:物业服务,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地点:宁武县人民检察院。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3.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4.采购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打印版一份(本项目公告日期内)

(以上证件资料在报名时须提供副本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3日(北京时间8:30-11:50,15:10-17:4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5月28日15: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8日15::30前(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武县人民街

联系人:刘继英

电话:138*****058

采购代理机构: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文燕

办公电话:****-*******

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5月20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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