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8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和南水北调移民重灾区水毁恢复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遴选的公告
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8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和南水北调移民重灾区水毁恢复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遴选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门市2018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和南水北调移民重灾区水毁恢复项目4个,分别为:
1、灾毁工程修复项目,投资300万元。
2、国土整治项目补建工程,投资140万元。
3、国土整治助推精准扶贫项目,投资800万元。
4、南水北调移民重灾区水毁恢复项目,投资1500万元。
二、报名及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查询落款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具备经上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报名单位必须具备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必须是2017年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的,且未被省国土资源厅纳入黑名单或不在处罚期内,企业名称必须与信用登记信息一致;
(四)人员配备不低于3人,且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所有人员在从业机构登记信息库中可查,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五)报名单位注册地必须在天门市或在天门市设有分公司;
(六)近3年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七)招标代理单位费用按照项目的预算资金批复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根据项目公示的遴选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之内,中标单位应主动与天门市国土整治办公室联系并签订合同。
三、报名材料
(一)报名书面申请;
(二)中介服务承诺函(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四)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网上下载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五)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六)项目投入人员表,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职称资格证;
(七)为投入项目人员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八)在天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九)业绩材料;
(十)投标人须出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实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8时至5月25日17时。
报名地点:天门市国土整治办公室303室
联系人:杜先生魏先生
联系电话:****-*******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9时。
遴选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参加人员: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办公室和相关监督人员,报名单位不参加现场遴选。
六、遴选规则
(一)由主持人公布监督人、审核人、记录人,由监督人检查抽签设备;
(二)编号:工作人员分别对通过审查的遴选单位进行随机编号,并现场公布编号结果;
(三)抽签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确认遴选结果;
(五)遴选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在天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七、其他事项
(一)严禁中介单位出借或借用其他备案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抽签及中标资格,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取消其备案资格。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应在10内主动与市国土整治办公室联系,签订合同并报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备案,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天门市国土资源局有权为该项目在备选单位中依次递补中标单位。
(三)本次遴选中标的招投标代理单位还需承担本目其他中介单位的招标工作,费用不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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