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改善办学条件建设C包图书招标公告
2017年改善办学条件建设C包图书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采购项目C包图书采购。
2、项目编号: 州公易采【201801】-016号-1-3
3、项目序列号: 州公易采【201801】-016号-1-3
4、项目联系人: 王明鸿
5、项目联系电话: 151*****072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采购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 79.9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具体功能区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提供样品
8、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④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162*****2001.gif">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162*****2001.gif">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⑤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⑥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2)特殊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在报名合格后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说明:(1)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2)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3)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4)建议投标人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5)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子汇兑(柜面或网银渠道),不接受汇票,支票。
(4)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密匙),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5-22:09:00:00至2018-06-19 11: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报名购买(须通过付费下载文件才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qxnztb ,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投标人)应当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费下载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4)投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06-20 09: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6-20 09:10:00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七 (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8-05-22 09:00:00至2018-06-20 09:1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汇入行号:********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
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建议投标人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联系电话:****-*******、****-*******);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 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地址: 兴义市
项目联系人: 王成
联系电话: 180*****338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国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兴义市体育中心大商汇2组团5栋一单元2604号(兴义市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 王明鸿
联系电话: 151*****072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随机码,投标人仍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贵州国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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