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地区六监一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生活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1-4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地区六监一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生活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1-4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地区六监一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生活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1-4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按照自治区监狱系统生活物资集中采购配送领导小组的安排,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生活物资招标采购配送管理中心委托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乌鲁木齐地区六监一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区六监一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生活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1-4包)
二、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地区六监一所
三、采购内容:
第一合同包:面粉
第二合同包:大米
第三合同包:清油
第四合同包:牛羊肉
四、招标文件编号:
第一合同包:XBZB-2018-34 -01
第二合同包:XBZB -2018-34 -02
第三合同包:XBZB -2018-34 -03
第四合同包:XBZB -2018-34 -04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部门处罚的不能参加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各合同包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投合同包产品);
3.所提供产品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四合同包需提供);
4.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投标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具有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另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在“信用中国”网打印的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未被列入监狱系统生活物资供应商黑名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商品具有优先采购权,自然法人报名招标优先。
六、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上午10:0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七、报名时需提供: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信用中国”网打印的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送达的磋商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磋商应答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
联系人:蔺正凡电话150*****956
标签: 供应商 生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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