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新馆建设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图书馆新馆建设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县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17】193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图书馆,招标人为海安县图书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来自财政与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7号;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5130平方米左右,5层图书馆,包括三大部分:海安县图书馆8000平方米,少儿培训区4198.5平方米以及地下车库30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智能化工程施工,共包含12个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巡更系统、一卡通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建设、电子阅览室、信息发布系统及室外弱电管网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备、主辅材的供应(含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等),施工安装,系统集成(含原有设备),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成品保护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全过程及售后服务的所有工作。

(4)工期:150日历天,需配合装修及其他专业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室内装修和室外工程施工。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02

智能化工程施工

280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

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b.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c.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d.投标人承诺书及原厂盖章确认的参数对比表。

注: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5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为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交工验收证书(至少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主管单位三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9日到2018年5月31日14:00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5月31日14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6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规字1号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商务标提供软件版本)一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图书馆 代建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7号 地 址:海安县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人:黄海涛 联系人:许芳

电 话:151*****335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高丽平 电 话:132*****1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系统 新馆建设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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