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CZ30418-009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房山区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排污口治理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WYCZ30418-009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房山区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排污口治理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排污口治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排污口治理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WYCZ30418-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北
联系方式:丁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房山区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排污口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复文号为房财政采【2018】120号。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办理房山区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排污口治理项目的监理招标工作。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排污口治理项目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排污口治理项目(监理)
1.3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1.4项目概况:房山区小清河沿岸六个排污口、琉璃河段沿岸两个排污口一体化污水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处理规模500m3/d设备7套,处理规模1000m3/d设备1套。
1.5项目建设地点:房山区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批复金额:48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3投标人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监理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05月2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5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依据2016年9月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工作日);
3.1.2文件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5月2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领取;文件现场购买,文件费600元。
3.1.3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00。
3.1.4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2层213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北芭蕾雨悦都西侧300米)。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针对第2条2.4款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原件一份)、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且注册时间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截屏等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考虑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拟派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且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407室
4、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采用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房山财政网站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2.3投标人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监理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2.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05月2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2.5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6依据2016年9月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2层21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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