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18-2;

1.3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4采购预算:服务费12万元/年/包段。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信息化运维服务包括:①“三同步两公开”系统、“庭审直播”设备运维、视频会议系统、执行指挥系统运行维护;②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线运行的各项应用系统软件,包括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cocall即时通讯系统、公共信息查询系统、文书纠错系统、法院人事管理系统、vdo视频点播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电子档案系统、bbs论坛、数据复制平台、邮件系统、统一工作平台、办公系统、办案助手系统、内部网站、远程提讯控制系统、量刑规范化系统、司法统计系统、执行联动软件应用等系统的相关升级、维护、培训等工作;③法院机房环境、网络环境、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LED大屏、信息发布系统等内容的运行维护。

2.2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5 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包,具体划分如下:

01包:视频会议系统及科技法庭接访等运维服务;

02包:法院信息软件系统运维服务;

03包:法院网络环境及应用系统运维服务;

注:供应商可就上述分包中的任一个或多个分包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具备类似项目编制经验,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编制业绩(提供相关中标合同或协议);

3.3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提供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3.6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获取时间:2018年05月21日至 2018年05月28日(北京时间 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西北角升龙8号院B座21层2114室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3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络版截图;

以上证件须携带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西北角升龙8号院B座21层2120室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有关信息:

6.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3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五路与郑港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赵女士

电话:187*****293156*****508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西北角升龙城8号院B座21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服务 信息化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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