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岗小学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西岗小学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西岗小学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岗小学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改审批(2018)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双溪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双溪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双溪街道庙前。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总造价约19008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40667.9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61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教学楼5278平方米,2#教学楼9725平方米,综合楼10862平方米,艺体楼10489平方米,门卫房及其附属60平方米,配电房及发电房200平方米,300米跑道,地下停车场、游泳馆、多功能教室、围墙、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岗小学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60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8.2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到工程招标代理处存档。3.8.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8.4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8.5.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8.6.遵守《顺昌县建设工程标后管暂行规定》[顺政办(2010)138号],执行“先批后变”,分级审批与报备制度;3.8.7.遵守《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几个节点问题的指导意见》[顺政综(2015)20号]的规定;3.8.8.遵守《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顺政综(2015)282号]文件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09:00:00至2018年6月11日15:30:00
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6月8日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项目编号”字样”。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双溪中心小学
地址:顺昌县城中路62号,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133,传真:/
联系人:张焕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 2层201室,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8*****018,传真:/
联系人:郑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pggzy.gov.cn.sc/
联系电话: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16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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