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延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情况公示
2018年5月21日延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企业的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7日(7天),监督电话:*******。
企业名称 | 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 |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南平市永欣竹业有限公司 | 0吨/年 | 0吨/年 | 0吨/年 | 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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