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2018年设备购置更新专项经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2018年设备购置更新专项经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2018年设备购置更新专项经费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
行政区域海淀区公告时间2018年05月21日16: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5月21日09:00至2018年05月28日16:3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9室。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114.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南路海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2018年设备购置更新专项经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2018年设备购置更新专项经费项目

项目编号:TC180A2L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医学救援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南路海7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

是否允许进口

主要技术规格

1

分包1

呼吸机

2

17

气动电控驱动控制模式

除颤监护仪

1

18

主机防尘防水等级:≥IP55

2

分包2

自动气压止血带

20

31

外观尺寸不大于20cm*10cm*3.5

B超机

1

20

主机加探头重量≤400克(附技术白皮书)

3

分包3

下楼担架

4

15.2

单人操作,采用履带式结构下楼时,只要一个操作人员就可以将病员从楼梯上推下来。

上车担架

1

4

整床X形交叉架构设计,可选高度位置≥7个,升降幅度≥33cm~97cm

铲式担架

1

1

采用椭圆管,承重量≥240kg。

心电图机

1

4.5

耐极化电压:≥±550mV

车载通讯设备

1

4

≥2.5吋背光彩色显示屏,≥640X480像素,≥65000色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应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3.1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投标人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3.2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投标人缴纳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提供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自行拟定承诺函);(5)5.1所投产品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内的:5.1.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1.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2所投产品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外的:5.2.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所投产品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内外的,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所投型号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无效)。如为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代理商正式授权文件(或其复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注:若制造商或代理商将该投标型号产品同时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情况,则所有的授权均无效。(7)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8)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 投标人需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9:00至2018年05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执行《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九章。

3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设备购置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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