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项目机电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房建机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17]2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项目机电工程位于辽宁省的中东部,分布于辽宁省的铁岭市、抚顺市、本溪市辖区内。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线全长118.971km,共设置8座互通式立交(其中2座枢纽立交)、6个收费站,2座隧道、2对服务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第1标段的总监办下设2个驻地办,第2标段的总监办下设1个驻地办)。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对应施工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1东陵、本溪收费分中心所辖收费站及东陵、本溪收费分中心扩容等收费系统工程,本溪通信分中心所辖收费站、服务区的通信系统工程和柴油发电机系统工程以及本溪通信分中心传输系统和省中心传输系统扩容工程,东陵监控分中心和本溪监控分中心所辖路段的监控系统工程(包括南山和高头岭隧道、互通立交、枢纽立交、收费站内外广场、服务区、加油站等重点路段全天候监控及隧道内火灾报警、通风、照明和消防灭火系统)及东陵监、本溪监控分中心扩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标段工程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系统试运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施工安全监理和文件资料管理。
2铁岭收费分中心所辖收费站及铁岭收费分中心扩容等收费系统工程,铁岭、东陵通信分中心所辖收费站、服务区的通信系统工程和柴油发电机系统工程以及铁岭、东陵通信分中心传输系统和省中心传输系统扩容工程,铁岭监控分中心所辖路段的监控系统工程(包括互通立交、枢纽立交、收费站内外广场、服务区、加油站等重点路段监控系统工程)及铁岭监控分中心扩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服务周期: 163 天(2018年6 月 20 日~2018年 11 月 30 日)。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共5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58 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企业业绩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功独立完成过3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标段”监理工作。
企业信誉依据《关于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信用〔2010〕493)以及《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171号),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信用报告办理须知可登陆“信用辽宁网”(www.lncredit.gov.cn)查阅】。
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计算机、通信或自动化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机电监理工程师证书,担任过3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以上职务。
财务能力投标人在2015、2016、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资料,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张志强
电 话:024-82364515
传 真:024-8236431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于 玥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2018 年 5 月 2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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