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IQ主干系统本地化应用系统

e-CIQ主干系统本地化应用系统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ZS[GK]*******的e-CIQ主干系统本地化应用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1*******e-CIQ主干系统本地化应用系统包含e-CIQ主干系统本地化对接与改造和e-CIQ报检申报系统合同签订后44个日历日(即1个月14天)完成系统交付通过系统的初验并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提供一年运维服务(运维期起始时间为系统验收签字第二天)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严工/****-*******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183*****886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4个日历日内交付,试运行期3个月;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厦门检验检疫局;

4.3交付条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技术目标:在厦门“单一窗口”上实现e-CIQ报检申报,改变企业原有的报检申报模式,实现厦门关区企业通过厦门“单一窗口”就可以快捷高效实现报检通关服务,大幅提高企业通关时间。同时,减轻厦门海关(原厦门检验检验局)工作压力,丰富厦门海关(原厦门检验检验局)对于数据的监管统计方式,强化厦门关区申报的特殊性和报检的便捷程度,提升厦门口岸的通关整体环境和厦门的软实力。通过对e-CIQ本地化应用的对接改造,实现报检申报、监管数据落地,便于厦门本地化的应用提升,提升本地化的服务,更好为提升通关效率奠定基础。 5.2技术内容:e-CIQ主干系统本地化应用系统包含e-CIQ主干系统本地化对接与改造和e-CIQ报检申报系统。 (1)e-CIQ主干系统本地化对接与改造包含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和本地化系统对接改造,数据交换平台建设通过在厦门海关(原厦门检验检验局)进行数据交换平台的基本建设,实现交换平台和各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以统一的接口规范实现数据自动提取、数据转换、数据发送、数据校验、数据审核等,同时支持数据同步、历史数据迁移等,实现为不同数据库、不同数据格式之间进行数据交换而服务。交换信息包括报检单数据、疫情国信息、审单结论、查验标识、查验结果、报检单流程信息等;本地化系统对接改造通过对厦门“单一窗口”检验检疫业务系统电子闸口系统(海港、空港版)、口岸检疫处理系统、流程查询系统、国际船舶检验检疫系统、特殊监管区检验检疫管理系统业务系统的对接改造,实现与e-CIQ主干系统数据上的无缝衔接。 (2)e-CIQ报检申报系统包含报检申报系统和e-CIQ主干系统报检申报通道对接,报检申报系统主要实现报检单申报、管理与查询等功能。报检单申报包括出境货物报检、入境货物报检、出境货物包装报检、集装箱适载报检、场站划拨报检、尸体棺柩报检、无纸化等出入境的申报、打印、回执处理等;管理与查询主要实现单证的复制、删除、导出、统计等综合辅助管理。为满足不同企业的申报要求,需建立的两种版本的报检申报系统,WEB版报检申报系统、C/S版报检申报系统;e-CIQ主干系统报检申报通道对接主要实现报检申报数据调用申报通道接口进行数据传输,以及通过通道接口接收系统回执、业务审批回执等。 5.3技术方法和路线: (1)本系统用.NET或JAVA编程语言开发,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2)本系统应用系统能在IIS或Tomcat等主流应用服务器上运行。 (3)数据库采用Oracle10g及以上的数据库版本。 (4)应用系统基于B/S模式的三层架构开发,数据交换采用C/S模式架构或WebServices方式开发。 (5)数据共享交互符合XML标准。 (6)数据共享交互符合SOA和Web services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过程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所需成本包括在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中。 (1)项目初验。在系统交付后10日内,由乙方提出初验验收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项目验收材料;甲方收到乙方初验申请,组织项目初验。(2)项目终验。在项目初验合格后,系统试运行三个月,系统应用范围覆盖厦门口岸检验检疫报检业务量的50%以上,并且所有性能指标都达到甲方要求,由乙方提出终验申请,并提交相关项目验收材料;甲方收到乙方终验申请,组织项目终验。项目终验必须至少满足: 1)已提供本项目的全部产品和资料,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方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软件测试报告等(须提供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2)试运行时间满足项目要求;3)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验收结束后,由甲方开具项目验收意见。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结算币种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 三 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①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及相应合同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合同总金额40%的项目预付款项(即 玖拾万柒仟贰佰元整(¥907200.00小写))的财政支付手续; ②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由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经甲方认可并组织项目验收(即终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及相应合同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合同总金额 55% 的项目进度款项(即 壹佰贰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00小写))的财政支付手续。③项目质保期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及相应合同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合同总金额 5% 的项目质量保证金(即 壹拾壹万叁仟肆佰元整(¥113400.00小写))的财政支付手续。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免费维保期结束,或者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项目开发进度可酌情适当延期;(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开发,从合同约定交付使用之日起,每延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 (3)若乙方原因延期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开发经费。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第10条约定追究相应违约责任。本项目最终上线的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严伟荣委托代理人:



辜博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7*****001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开户银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账号:****************9账号:3510 1566 0010 5251 3980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签订日期:2018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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