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宁东基地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宁东基地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XITC180501G094
1.招标条件
宁东基地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宁东管(经)【2017】142号文件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6号路与环路交汇处,总占地面积157.5亩。
2.2项目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47999.46万元,污水日处理能力为1.5万立方米,含盐废水日处理能力为0.6万立方米,高盐水蒸发结晶处理规模为25立方米/小时,中机国能专供回用水管道设计能力420立方米/小时。
2.3招标范围:
(一)生产性建构筑物。建筑物中污水深度处理厂房1652平方米,除臭及加药厂房1295平方米,含盐废水处理车间2924平方米,蒸发结晶厂房918平方米,臭氧制备间626平方米,鼓风机及空压站房530平方米,值班宿舍楼1254平方米,变电所1506平方米,污泥脱水间216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构筑物中水解反应池1座,规格33X8X7.2米;事故缓冲池1座,规格55X15.6X6.5米;调节池1座,规格55X31X6.5米;臭氧氧化池1座,规格26X10.8X7.2米;BAF池1座,规格26X24.6X7.5米;出水缓冲池1座,规格16.4X10.2X5米;废水调节池1座,规格16X14X5.5米;回用水池1座,规格13.6X11.2X5.5米;蒸发结晶事故水池1座,规格25X10X2.5米,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二)辅助建筑物。管理用房1254平面,变配电室1506平米,机柜间396平方米,检修仓库304平方米,换热站110平米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三)主要设备。粗细格栅各2套、提升泵23台、加药泵23台、其余各类泵机117台、蒸汽压缩机4台、污泥脱水机4台、旋流沉砂设备2套、各类搅拌器(机)47台(套)、风机11台、BAF曝气装置6套、加药装置8套、换热器8台等。
(四)配套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等公用设施。
注:最终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
(3)拟派全过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筑师、建造师、市政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8日18:00整(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5、开标时间
5.1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梓辰、李伟
电话:****-*******
电子邮箱:nxitc04@163.com
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2018年5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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