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保康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保康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根据保康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保采计备BKZC[2018]059号计划函,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保康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就其业务装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保康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ZCZX[2018]017号

三、采购内容:台式电脑40台,笔记本电脑10台,激光打印机15台,针式打印机7台,彩色打印机2台,数码照相机4部,扫描仪4台。包括所需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详见货物需求表。

四、项目预算:29.21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上截图);3.检察机关出据的有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六、报价要求:

各报价人须就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如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七、报价文件:

1、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期】并附与货物相关的说明资料;

2、售后服务承诺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售后服务;

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上截图);

八、货物交付时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予验收,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负担,其它有关事项与县公安局签定合同时协商约定。投标前对货物有关的不够明确事项可咨询县公安局。

(以上文件均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必须A4纸包边装订成册,正副2本,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用大号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好,贴上密封封条,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5月24日2:30时前递交至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保康县农商行12楼),逾期不受理。

十、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由询价小组专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农商行大楼12楼 联系电话:向先生****-*******

采购单位名称:保康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吴女士180*****880

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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