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合室中心学校合室乡中村小学新建操场及附属设施配套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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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合室中心学校合室乡中村小学新建操场及附属设施配套项目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潞城市合室中心学校的委托,就合室乡中村小学新建操场及附属设施配套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合室乡中村小学新建操场及附属设施配套项目
二.项目编号:ZSZY********0
三.项目预算:97.6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2.计划工期:35日历天;
3.建设地点:潞城市合室乡中村小学校内。
五.参与招标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报价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报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查询报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日期内有效)。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项目经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提供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查询信用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4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城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城7楼713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5日9:30时
地点:长治市城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城7楼710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潞城市合室中心学校
联系人:秦文广
电话:138*****79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艳敏
联系电话:****-*******
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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