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公开竞争性比选公告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垫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文件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部门补助和居民集资款。招标人为高安镇凤凰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公开竞争比选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位于高安镇凤凰村2、3、7、8组,建设里程约2000米,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厚20cm,混凝土强度C25;路面拓宽里程约1000米,拓宽1.5米厚20cm,混凝土强度C25(结算时实际验收长度为准)。
2.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基础薄弱地段片石找强,碎石调平、路基碾压及路面硬化相关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路面施工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高安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gazs.cqsdj.gov.cn/Index_58.html)”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djjyzx.gov.con)”、“高安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gazs.cqsdj.gov.cn/Index_58.html)”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报名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开标前投标人凭银行缴款回执单进入现场和提交文件,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转入账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户名:垫江县财政局;账号:****************754;备注:高安镇凤凰村招标文件资料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以北京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djjyzx.gov.con)”、“高安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gazs.cqsdj.gov.cn/Index_58.html)”上发布。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民委员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1.1.2
项目名称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
1.1.3
建设地点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
1.2.1
资金来源
上级部门补助 居民集资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工程规模
及招标范围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位于高安镇凤凰村2、3、7、8组,建设里程约2000米,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厚20cm,混凝土强度C25;路面拓宽里程约1000米,拓宽1.5米厚20cm,混凝土强度C25(结算时实际验收长度为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基础薄弱地段片石找强,碎石调平、路基碾压及路面硬化相关工程的施工。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投标函中必须填报投标工期、且投标工期必须满足此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3.3
缺陷责任期
1年
1.3.4
质量要求
达到交通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路面施工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1)查询无不良记录;
(2)最近3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
(3)2012年以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如果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无上述行为则由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时才被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2)招标人不允许更换中标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13年至今完成过质量达到合格的工程3km及以上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施工业绩一个(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达到合格)。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1.4.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5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2018年5月25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至招标人处(邮件信箱:djga666@163.com),质疑问题应注明工程名称,逾期提出质疑不予答复。逾期提出质疑不予答复。
1.4.6

1.4.7
分包
不允许。
2.1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5月25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至招标人处(邮件信箱:djga666@163.com),注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将在2018年5月25日17:00时前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djjyzx.gov.con)”、“高安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gazs.cqsdj.gov.cn/Index_58.html)”上澄清。
2.2.2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管投标人是否在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djjyzx.gov.con)”、“高安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gazs.cqsdj.gov.cn/Index_58.html)”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高安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gazs.cqsdj.gov.cn/Index_58.html)”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
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高安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gazs.cqsdj.gov.cn/Index_58.html)”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高安镇人民政府官网(http://gazs.cqsdj.gov.cn/Index_58.html)”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此项目单价的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4.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440元/m3(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3.1
报名有效期
2018年5月25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
3.4.1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元整,本工程在开标报名有效期截止时间前自行存入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户名:垫江县财政局;账号:****************754。备注写:高安镇凤凰村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一份;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加盖本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将核验回执单。开标结束后,第一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如中标人不按期签订合同,保证金不退还。未中标人应将退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建管办陈超处,招标人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
3.5.1
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所有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加盖招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签字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和盖章
3.7.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7.3
装订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四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四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统一使用牛皮纸信封袋
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商务部分”并按要求盖章。
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资格审查资料”并按要求盖章。
4.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签字和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袋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袋封套上写明的内容:“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填写。
4.2.1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及时间
地点: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七楼会议室
时间:2018年5月28日10:30至11:00 (北京时间)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开标地点: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七楼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监督部门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参会人未响应本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均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由所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上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7.首先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在监标人的监督下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8.待资格审查完毕后当众宣布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名单;
9.开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并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0.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比较,最后由主持人宣布中标候选人顺序和中标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包括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等,如果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的评审中有一项不合格,则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镇招标办工作人员组成);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投标价格由最低到高依次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2.1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存入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中标总价10%
3.缴纳时间:签订合同之前。
4.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五日内未签订合同的;
(2)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开工的。
5.退还时间及方式:工程完工后,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7.3.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8.1
重新招标
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可以新组织招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
签字或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3项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和盖章齐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其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每个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开标会。[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复印件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2.1.2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它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权利义务
符合 “合同条款”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
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公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1
评标程序
1.首先根据本章第2.1.1-2项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然后再按2.1.3项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评审。只有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如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2.2
定标办法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如果出现同等价位,现场通过抓阄方式,进行决定。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2.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不能履行投标承诺,第二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不能履行投标承诺,第三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履行投标承诺,则重新组织比选。
2.2.3
工程限价
最高限价
最高综合限价:混凝土单价440元/立方米,强度等级为C25、路面厚度20cm.
(已包含完成此项工程:基础薄弱地段片石找强,碎石调平、路基碾压及路面硬化相关工程的施工、竣工文件编制费、建设施工场地水电、道路等所需临时设施、安全生产费以及各类费、检测费、税金等完成此工程的一切费用)
备注: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不单列。
投标文件袋封面格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
投标文件
(一)商务部分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地址: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投标文件在2018年5月
28日11:00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说明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四)投标函附录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六)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

(一) 投标函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每立方米(大写)(¥)(其中安全生产费为¥)的金额投标该工程(含路面的硬化单价和所涉路基相关工程费用、各类费、税等),属总包干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清单单价表及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质保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若上述条款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说明为准。本项目提供数据仅供参考;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和风险评估。
(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数量固定合同单价”的 方式报价,由投标人根据竞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合同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参建单位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固定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支付工程款;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税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4)招标范围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及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在工程量清单中内容未列细目的其他工作,其费用也应视为已分摊在本招标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
(5)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合同总价为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除甲方增(减)变更和不可抗力外的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6)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7)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等内容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的内容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8)承包人对用于本招标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9)投标人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10)工程所需的施工便道,电力线路、变压器,施工及生活用水,场地平整,场内施工便道的养护等均由承包商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另计价。投标时必须做好现场考察和详细调查。
(11)“安全生产” 其费用按工程量清单合计价格的1.5%计入投标报价,安全生产费用若有不足,则应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2)其他:。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合 同 段: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
序号
章次
科 目 名 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备注
1
1.1
竣工文件

1.00
1、该工程量清单包括最高综合限价:混凝土单价440元/立方米,强度等级为C25、路面厚度20cm。
(已包含完成此项工程:基础薄弱地段片石找强,碎石调平、路基碾压及路面硬化相关工程的施工、竣工文件编制费、建设施工场地水电、道路等所需临时设施、安全生产费以及各类费、检测费、税金等完成此工程的一切费用)
备注: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不单列。
2、第四项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
1.2
道路、场地、水电等所需临时设施

1.00
1.3
其它杂项

1.00
2
2.1
C25混凝土路面(含基础薄弱地段片石找强、碎石调平及路基碾压)
m3
1.00
3
安全生产费

1.00
4
投标价(1 2 3)=4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四)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1.1.4.5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址:
成 立 时 间:年月日
经 营 期 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该处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处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
致: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我单位参加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通畅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袋封面格式: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地址: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投标文件在2018 年5 月
28日11:00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信誉声明
(三)资质条件复印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2)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业绩:按1.4.1要求提供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址:
成 立 时 间:年月日
经 营 期 限:姓名:性别:年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该处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处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
(二)信誉声明
信誉声明(格式)
:
我单位参加,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 查询无不良记录;
(2)最近3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
(3)2012年以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我单位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我公司甘愿承受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如投标人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条规定的不良行为则由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的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资质条件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路面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 务
姓名
职 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 注
证书名称
级 别
证 号
专 业
项目经理







技术人员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五)业绩要求:按1.4.1要求。
(六)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料按4.1.1要求装订
(一)商务部分(按顺序装袋)
1、投标函;2、报价说明;3、工程量清单;4、投标函附录;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6、招标文件确认书
(二)资格审查部分(按顺序装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信誉声明;
3、资质条件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路面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5、业绩要求:按1.4.1要求
6、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施工合同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
施 工 协 议 书
甲方: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步伐,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的条件,根据《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县行政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和垫江府发 2017【34】号、垫江府发 2017【35】号文件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硬化公路路面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约定,特作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位于高安镇凤凰村,建设里程约2000米,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厚20cm,混凝土强度C25;路面拓宽里程约1000米,拓宽1.5米厚20cm,混凝土强度C25(结算时实际验收长度为准)。
二、工程内容
基础薄弱地段片石找强,碎石调平、路基碾压及路面硬化相关工程的施工等内容。
三、施工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
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行政村公路通畅工程的意见》所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行政村公路实际使用功能,参照《县乡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与施工》、农村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技术规范,确定各分项工程的具体标准及要求如下:
1.路基宽整治后有效土路基宽度不得少于5.5米,路面宽不得少于4.5米,路线纵坡最大不能超过9%,弯道转弯半径最小不得小于30米,路基弯道加宽值最小不得少于1.5米。
2.路基工程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压实度不得低于90%,排水通畅,涵洞、挡墙符合规范要求。
3.路面平整,混凝土厚度不得低于20㎝,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与当地群众的协调工作,主动接受甲方现场代表、高安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指导,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有序的组织施工,落实明确的人员,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并完善相关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路基工程必须满足直接实施路面施工要求,桥梁工程符合设计规范,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6.工期要求: 2018年月日前完工。
四、工程协议价款及结算方式
1、协议价款
本项目协议包干价___元/每立方,大写:(中标人投标报价即为甲方支付协议包干价)。市场风险自行评估,不作为工程款结算变更依据。
2、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实施工程量乘以包干价即为工程结算款。
付款方式为:乙方须完成路基碾压、碎石调平、路面硬化工程后,交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一式三份验收合格,凭建安税发票结帐;工程款需县拨付资金到位后支付;3%留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质保期1年)。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交通通行,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区域内因工程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人员、财产、通行车辆、行人等安全事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具备五大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乙方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和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如出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直至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自动生效。
八、其它
招标公告及文书视为本协议约定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责任后,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二〇一八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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