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器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器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ZC
********571)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不可分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4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类似业绩,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优良,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4.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4.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相适应,有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能力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要求。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可到指定地点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有效的且经营范围符合)、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须提供最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3 2016年度或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为正本且须带防伪标识);3.4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地税)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新办企业可不提供);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3.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证明(需下载完整信用报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按顺序装订(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5月28日北京时间14:0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花园东路68-9
项目联系人:徐工、刘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邮箱地址:
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5-22
附件:采购通告--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器采购项目.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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