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智能讲解系统(三次)招标公告
博物馆智能讲解系统(三次)招标公告
依据随州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8]123号”文件要求,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博物馆的委托,拟就其“随州市博物馆智能讲解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博物馆智能讲解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BZS-2018-CS025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此次采购为建设随州智慧博物馆一部分)
四、采购预算:25万元。
五、工期:30天。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软件开发相关项;
2、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9月-2018年3月中连续三个月)。
4、投标人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状态良好。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6、竞标人(含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4)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2017年9月-2018年3月中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7)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及不符合要求的,彩色复印件和彩色打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均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3日15:00
2、地点: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1单元40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博物馆
招标代理人: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1单元404
代理人电话:18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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