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招标公告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招标公告
根据鹰潭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2日至6月13日,鹰潭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余江县委扶贫领域进行了巡察。2017年6月27日,鹰潭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余江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认为,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是对余江扶贫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抓好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对我县更好地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在2020年全面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鹰潭市委对我县扶贫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协调统筹整改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按照要求,成立相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动员调度
县委书记平均每月主持召开了2次以上大型的全县脱贫攻坚动员会、推进会,县长主持召开多次调度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调度培训推进会,要求各地每日报告工作进展,凝聚了强大工作合力,形成了“四套班子齐上阵、县乡村组抓落实”的生动局面。在全县脱贫攻坚调度会上,县委县政府领导随机提问参会的第一书记,了解他们对脱贫攻坚政策的把握、对贫困户的了解熟悉程度,进一步落实了责任,传导了压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务实、高效推进。
(三)加强政策宣传
重新印制了4000份最新的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贫困户家中。创建脱贫攻坚公众号,将脱贫攻坚在路上、脱贫攻坚暖心汇两大板块做出影响力,推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每日工作动态,以及在脱贫攻坚整改中涌现的鲜活典型、生动事迹。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在余江报开设了“扶贫记事”、“脱贫攻坚在行动”专栏;开展“讲好余江扶贫故事、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宣传、“我说余江”扶贫演讲、“脱贫路上砥砺行,攻坚克难党员先”征文比赛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培育农村社会新风尚,营造文明乡风民风,把“扶智、扶志、扶德、扶勤”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二、精心组织,以抓工程项目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根据鹰潭市委巡察反馈的4大类30项问题,我县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实行销号式管理。
(一)针对各级党委、政府统领扶贫工作的核心作用弱化,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足,做好扶贫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欠缺的问题
1.领导高度重视。十九大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余江县委县政府以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县委书记路文革、县长苏建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多次深入到乡镇场、贫困村、贫困户家中调研,探索脱贫攻坚的有效措施。挂点乡镇的县级领导统筹调度所挂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县直单位分管县领导统筹调度“十大扶贫工程”及驻村帮扶工作,掀起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热潮。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落实。
2.夯实工作基础。县委全面充实县扶贫办的力量。2017年7月至8月由县委办主任杨鹏任县扶贫办第一主任,2017年9月由兰叶华担任县扶贫办主任,增加县扶贫和移民办四个编制,充实7名干部到县扶贫和移民办。完善乡镇场扶贫工作站建设。全县11个乡镇、6个农垦场全部按标准建立了乡镇场扶贫工作站和村级扶贫室,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亲力办、乡镇干部全参与的扶贫工作机制。规范“一证两册”的填写。各乡镇多次召开帮扶单位参加的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就“一证两册”的填写进行培训,确保填写到位。
3.完善攻坚配套。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体系,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完善了《余江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余江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规范乡村扶贫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关于明确驻村工作队人员及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二)针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工作政策措施没有完全落地,扶贫工作抓而不实、举措单一现象非常普遍的问题
根据省市脱贫攻坚规划和贫困户实际,完善了“十大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村庄整治、生态扶贫、基础设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1.产业扶贫成效显著。实现了产业扶贫全覆盖。全县3781户贫困户实现了100%产业覆盖,通过多种形式,贫困户从产业中已获1000-10000元不等的收益,实现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一是壮大了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通过产业扶贫政策发展了贫困村集体经济,使原先没有村集体收入的村有了经济收入,2017年实现村集体收益,其中苏家村5万、山涛村5万、洪桥村7万、沙湾村15万、范家村5万,通过壮大集体经济,提高了贫困户脱贫成效。二是光伏扶贫成效凸显。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1.595兆瓦,于6月30日前并网发电,享受国家2016年度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已发电收益近500万元,通过小额信贷等方式(免利息、免抵押、免担保),贫困户贷款3万元投资到余江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光伏地面电站有2560户贫困户受益,占全县3781户贫困户的67.7%。村级光伏扩面十个十二五、十三五省级贫困村全部动工兴建。
2.就业扶贫措施多样。一是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已开展"红薯种植”“眼镜加工”“农村实用技术”等就业扶贫培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69人;二是开发就业扶贫专岗,增加就业岗位。2017年共开发针对贫困人员的各类公益性扶贫岗位589个,其中开发就业扶贫专岗418个;三是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帮助就地就近就业。全县共申报就业扶贫车间136家,其中吸纳贫困户就业的扶贫车间35家,吸纳贫困人员169人,吸纳5名以上贫困户就业的扶贫车间15家,吸纳贫困户人数121名。四是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促进转移就业。2017年发放35家企业奖补金额9.3万元;另外根据企业为贫困对象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给予6家企业11人的社保补贴,补贴金额为5.47万元;同时对吸纳5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6家企业,奖励资金22万元;五是鼓励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我县现有2人享受。
3.安居扶贫保障户有所居。2017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1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66户,分散供养五保户35户,低保户103户,残疾贫困户9户。2015年脱贫对象改造78户,交钥匙32户,重建11户,维修35户。2016年脱贫对象改造54户,交钥匙16户,重建7户,维修34户。2017年脱贫对象改造53户,交钥匙25户,重建10户,维修18户。2018年脱贫对象改造50户。2019年脱贫对象改造90户。超额完成省下达400户任务。全县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85.48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80万元及工作经费20万元按照规定配套到位。今年县财政拨专款668万元,用于安居扶贫工程。
4.保障扶贫提高标准。一是做好了城乡低保、五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30元/月,月人均补差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5元/月,月人均补差提高到225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金标准提高到425元/月,农村分散供养五保金标准提高到320元/月。二是加大了医疗救助工作力度。结合健康扶贫,认真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加大精准扶贫对象救助力度,五保对象100%救助,低保对象75%救助,确保了所有建档立卡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全年共救助建档立卡对象214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额225.89万元。三是强化了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安排了3.84万元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人员进行了救助。
5.健康扶贫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我们在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动作”——四道保障线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和领导要求力求创新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四个“自选动作”,即:免费门诊、二次补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兜底91%三道保障和一个特殊患者的专项救治。形成了余江健康扶贫的“七道保障”线和一个专项救治的特色,实现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确保贫困户住院自付费严格控制在10%以下。2017年6月,在全县18个乡(镇、场)的130个村全面铺开村级免费诊疗,为余江30万参合村民撑起了健康“保护伞”。至12月底共有643043人次村民享受免费诊疗,其中建档立卡人员29665人次,直接为村民减负约1000多万元,有效改善贫困人员小病拖成大病的现象,起到了从源头上防病。真正实现了“政府得民心、医疗得发展、百姓得实惠”的三赢局面。2017年政府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150元人数为10539人,总金额158.085万元。政府资助参加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90元/人,总金额94.85万元。贫困人口住院患者6876人次,总费用3507.8452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258.5053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97人(632人次),补偿金额190.64万元;大病医疗二次补偿297人(629人次),补偿金额173.157万元;大病医疗补充保险297人(627人次),补偿金额239.734万元。民政医疗社会救助2143人,救助金额225.89万元。政府兜底1882人,补偿金额214.034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781户,10539人,签约率10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9.25%。
6.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自2017年秋季开始,县财政对目前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还未覆盖到的在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给予一定资助:一是在学前班就读的幼儿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的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走读生每人每年给予600元的资助。二是提高了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幼儿资助标准。自2017年秋季开始,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700元,提标资金由县政府统筹。三是实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资助补差。2016年秋季至2017春季,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幼儿按最高档次每人每年1200元补足;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按最高档次每人每年2500元补足。精准数据大平台中全县各乡镇3—2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子女2576人,总共有1958名适龄人口接受了教育扶贫资助,其中包括县外建档立卡户学生75人,教育扶贫资助金额257.162万元,实现了县内教育精准扶贫对象的全覆盖。
7.村庄整治助力贫困村脱贫。经过集中攻坚,贫困村整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共投入资金1800万元,对11个乡镇、7个农垦场,1040个自然村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全覆盖。村庄整治实现“3个全覆盖”。一是实现了贫困村整治建设全覆盖。2017年,对3个省级贫困村(沙湾村、范家村、洪桥村)、5个市级贫困村(画桥村、藕塘村、洪万村、官坊村、店前村)实现整治建设全覆盖。二是实现了贫困户“安全住房”全覆盖。宅改彻底消除了试点村的“空心化”现象,满足了大部分村庄10-15年的农民建房用地。围绕宅基地改革村庄规划,结合《余江县安居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采取安排专门队伍维修、兴建“交钥匙”工程、村集体内部流转安置等形式,全县建设集中或单栋幸福楼221栋,维修房屋230余户、内部流转10户,总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安排困难群众324户,确保贫困家庭户有所居。三是实现了贫困村环境提升全覆盖。借力建设大势,贫困村乘势大力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达到沟塘清澈明亮,村村有活动场所,处处都有绿化景观,村庄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8.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通过户户通工程已100%解决农户收看电视问题,全县12个贫困村共安装1838台。做到12个省市贫困村村委会通宽带网络。加快发展农村地区4G网络建设,“百日行动”以来共投入专项建设资金一百多万元完成贫困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贫困村手机信号覆盖“盲区”,补盲建设800M基站十多个。出台通信资费使用优惠政策。针对贫困地区农民,提速降费,推出超低流量资费和高速上网服务,确保通信“入户”,解决贫困地区农民宽带上网难问题,让广大农民享受“用得起、愿意用”的宽带上网服务。12个贫困村的村民生产、生活、用电都有保障,村委会所在地通动力电。全县12个贫困村共投资595.17万元,改造变压器22个,完成10千伏线路改造14.9公里,0.4千伏线路改造30.55公里。通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山塘水库的整治,小农水项目的建设等工程进行完善,12个贫困村的饮水安全达到100%,灌溉用水方面得到很大改善。全县12个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完成了自然村有一条硬化的对外机动车道,全县12个贫困村共完成42.1公里自然村道路硬化。
9.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共计51户118人,贫困户集中分布在锦江镇洲和、流源、联盟三个村委会。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点设在锦江镇民主茶园和谐小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51套,其中11套48人采取政府回购方式,安置在和谐小区内D5 D6栋,总住房面积1013平方米;40套70人采取政府新建方式,住房进行简单装修,实现拎包入住,总住房面积1750平方米。严格按照人均住房不超过25平方米。截至2017年12月底,建档立卡户已签订搬迁协议51户,72人已搬迁入住,入住率达到61%;已拨付资金436.74万元,拨付率达64%。后续帮扶已确立在锦江镇政府、福利院、敬老院房屋楼顶建设286千瓦的光伏发电站,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
10.生态扶贫。一是公益林补偿。我县现有国家及省级公益林面积为23.43万亩,其中黄庄藕塘等7个省市贫困村面积1.6013万亩,2017年每亩补偿17元,共计27.22万元,7个贫困村共2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获得生态公益林补偿。二是促进林业就业。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公益林护林员,着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解决贫困户就业。2017年共将16名年龄较轻、身体素质较好、责任心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管护面积2.04万亩,发放护林员工资4.098万元,人均2561元。三是发展林业产业。油茶产业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种植面积36.9亩(验收面积),项目补助资金1.845万元,户均增收600元左右。
(三)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整合扶贫资金。一是全面整合资金。2017年我县应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8967.1万元(含省调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6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667.3万元、省级资金6283.2万元、市级资金3108.5万元、县级资金908.1万元。计划整合资金25230.1万元,占应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模的87%。2017年实际已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5230.1万元,占计划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模的100%。其中:中央资金14980.3万元、省级资金6233.2万元、市级资金3108.5万元、县级资金908.1万元。二是加快资金拨付。截止2017年底,实际支付扶贫资金23172.72万元,支付率为91.85%。三是专项扶贫资金应用尽用。2015年1496.5万元、2016年2013万元及以前年度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率为0,2017年的专项扶贫资金结余31.6万元,占2017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45.2万元的0.87%。
2.精准安排项目。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总体原则就是“统筹规划,先急后缓”,重点对12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需求安排项目,真正做到了好钢用在刀刃上。2017年安排整合项目资金25045.9万元,占实际整合资金规模的99.3%。主要用于以下脱贫攻坚项目:一是基础设施扶贫。基础设施扶贫工程投入11638.13776万元。其中村庄整治扶贫工程投入9131.13万元,安排项目87个,硬化村内道路96.396公里、铺设沥青路面16.356公里、修建沟渠42.545公里、铺设自来水管道36.092公里、改水改厕13040户、安装10KV变电站2座、安装太阳能灯409盏;新农村建设投入2507万元,推进了我县“一改促六化”的建设。二是产业扶贫。产业扶贫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带动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工程投入6375.85万元,安排项目31个,建设生产厂房5545.56平方米,发展种植业大棚29660平方米、扶持龙头企业5个、合作社24个、产业直补2153户、光伏发电装机11.595万瓦、扶贫产业信贷通风险补偿金100万元。三是安居扶贫。易地搬迁投入94.4万元51套,危房改造投入1178.58万元,改造农房579户。四是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及大病商业补助保险投入229.314万元,受益人口19692人次。五是保障扶贫。健康扶贫政府保障兜底和贫困户保障扶贫投入403.8万元,受益人口10980人次。六是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建档立卡户子女学前教育等资助提标投入47.15万元,受益人口481人次。七是生态保护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工程投入468.67万元,受益林面积234333.4亩。八是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扶贫。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6.029万亩,投入整合资金4610万元。
3.强化项目管理。一是建立整合管理机制。坚持制度先行的原则,在完善政策配套上下功夫,先后研究制定了《余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余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余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余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使整合扶贫资金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县委县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资金整合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在制度层面有效保障了整合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严把项目管理关。编制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项目申报程序,工作流程,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根据我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及发展重点和脱贫攻坚规划的要求,建立项目库。按照统筹规划和先急后缓的原则,由县政府批复当年项目,由乡镇或县级部门组织项目实施。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程序,按照《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200万元以下的可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内容严格进行工程验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三是严把资金拨付关。整合资金实行县、乡两级报账制。对补助至个人的扶贫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对新农村建设项目,采取乡级报账制。对通过招投标和“绿色通道”的项目,采取县级报账制,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启动情况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财政审计结审后,拨付工程款95%,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复检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建立健全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公开公示、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的要求,下发督办单15次,发整改通知6次,编制工作简报8期。搭建“三个平台”开展公开、公示监督机制。对整合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的乡(镇、场)、村委会和建设点公开项目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建设时限等情况,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考评指标,规范绩效考评程序,认真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单位,报县领导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如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立即取消该项目,并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执纪问责偏轻偏软,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1.落实干部帮扶机制。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县单位都派出了帮扶干部,实行“三二一”帮扶工作制,即:县级领导干部至少挂点帮扶3户,科级干部帮扶2户,一般干部帮扶1户。每个乡镇都成立了扶贫工作站,安排了扶贫专干。乡镇对每个村委会都安排了村级扶贫专干。
2.实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全县5个省级贫困村、7个市级贫困村实现派驻第一书记全覆盖。
3.压实第一书记的责任。通过打造“123”工作法,对各村第一书记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管理有依据、工作有重点、服务有保障,确保村第一书记人在岗、心在村、想干事、干实事。“一纸目标”明责任,与“第一书记”分别签订《“第一书记”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要求。“两个平台”提能力,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将“第一书记”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全员轮训,推进经常性交流,搭建“第一书记”微平台,组建了“余江县驻村第一书记”微信群,即时分享各种信息资源,为“第一书记”打造一个集思广益、开拓视野、推动工作的互动平台。“三项机制”强管理。下发《余江县“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创新管理方式。建立汇报制度,建立全时监管机制,县委组织部采取电话问询随机查、实地察看不定期督,委托乡镇实时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建立民主评议机制,组织乡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压实帮扶干部责任。下发了结对帮扶干部工作职责,要求帮扶干部每个月至少两次上户帮扶,每名帮扶干部签订脱贫攻坚承诺书。加强对帮扶干部的业务培训及督查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帮扶干部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市直帮扶单位印发了《致市直帮扶单位的一封信》,进一步强化了市直单位、帮扶干部的帮扶责任。
5.加强督促检查。我县对脱贫攻坚组织了三轮督查。一是分管县领导常务副县长黄贵开亲自带队,到全县所有乡镇场开展了一轮督查。二是县委办政府办组成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对全县12个省市贫困村开展了一轮督查。三是县扶贫办对全县所有乡镇场开展了整改情况督查检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6.加强专项巡察。7月份,县委开展了扶贫领域第一轮的专项巡察,派出了两个巡察组对锦江镇、春涛镇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巡察;派出了两个巡察组对建设局、教育局牵头的安居与教育扶贫、卫计委牵头的健康医疗扶贫进行了专项巡察,进一步强化了“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力度。
7.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没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严肃问责,不留死角、不留情面。自2017年6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督导情况,对2个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累计约谈人数108人,通报批评人数16人,警告人数2人。县纪委先后对8起10人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健全机制,以“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
坚持围绕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
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路线图”、“时间表”,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县委及时指导,县纪委加强调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整改效果。对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对整改工作不力甚至虚报、谎报整改情况的,严肃问责,绝不含糊;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开展,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扶贫领域问题的整改
以这次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违纪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成效。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善于从群众的呼声和反映中发现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用抓工程项目的办法,及时、有效地解决发现问题。对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
(三)立足长远,注重从制度上防范和解决问题
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指出的这些问题,也反映出我县在相关领域制度存在漏洞或者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要通过这次整改,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制度建设,尤其要在下一步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中,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对各项工作的制约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各项纪律,加强脱贫攻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提升脱贫攻坚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余江县委联系方式:电话0701—*******,地址:余江县经济大厦九楼,电子邮箱:yjxwb*******@163.com;鹰潭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方式:电话189*****609,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C区737,电子邮箱:*******@126.com">sw*******@126.com。
根据鹰潭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2日至6月13日,鹰潭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余江县委扶贫领域进行了巡察。2017年6月27日,鹰潭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余江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认为,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是对余江扶贫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抓好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对我县更好地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在2020年全面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鹰潭市委对我县扶贫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协调统筹整改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按照要求,成立相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动员调度
县委书记平均每月主持召开了2次以上大型的全县脱贫攻坚动员会、推进会,县长主持召开多次调度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调度培训推进会,要求各地每日报告工作进展,凝聚了强大工作合力,形成了“四套班子齐上阵、县乡村组抓落实”的生动局面。在全县脱贫攻坚调度会上,县委县政府领导随机提问参会的第一书记,了解他们对脱贫攻坚政策的把握、对贫困户的了解熟悉程度,进一步落实了责任,传导了压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务实、高效推进。
(三)加强政策宣传
重新印制了4000份最新的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贫困户家中。创建脱贫攻坚公众号,将脱贫攻坚在路上、脱贫攻坚暖心汇两大板块做出影响力,推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每日工作动态,以及在脱贫攻坚整改中涌现的鲜活典型、生动事迹。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在余江报开设了“扶贫记事”、“脱贫攻坚在行动”专栏;开展“讲好余江扶贫故事、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宣传、“我说余江”扶贫演讲、“脱贫路上砥砺行,攻坚克难党员先”征文比赛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培育农村社会新风尚,营造文明乡风民风,把“扶智、扶志、扶德、扶勤”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二、精心组织,以抓工程项目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根据鹰潭市委巡察反馈的4大类30项问题,我县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实行销号式管理。
(一)针对各级党委、政府统领扶贫工作的核心作用弱化,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足,做好扶贫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欠缺的问题
1.领导高度重视。十九大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余江县委县政府以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县委书记路文革、县长苏建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多次深入到乡镇场、贫困村、贫困户家中调研,探索脱贫攻坚的有效措施。挂点乡镇的县级领导统筹调度所挂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县直单位分管县领导统筹调度“十大扶贫工程”及驻村帮扶工作,掀起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热潮。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落实。
2.夯实工作基础。县委全面充实县扶贫办的力量。2017年7月至8月由县委办主任杨鹏任县扶贫办第一主任,2017年9月由兰叶华担任县扶贫办主任,增加县扶贫和移民办四个编制,充实7名干部到县扶贫和移民办。完善乡镇场扶贫工作站建设。全县11个乡镇、6个农垦场全部按标准建立了乡镇场扶贫工作站和村级扶贫室,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亲力办、乡镇干部全参与的扶贫工作机制。规范“一证两册”的填写。各乡镇多次召开帮扶单位参加的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就“一证两册”的填写进行培训,确保填写到位。
3.完善攻坚配套。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体系,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完善了《余江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余江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规范乡村扶贫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关于明确驻村工作队人员及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二)针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工作政策措施没有完全落地,扶贫工作抓而不实、举措单一现象非常普遍的问题
根据省市脱贫攻坚规划和贫困户实际,完善了“十大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村庄整治、生态扶贫、基础设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1.产业扶贫成效显著。实现了产业扶贫全覆盖。全县3781户贫困户实现了100%产业覆盖,通过多种形式,贫困户从产业中已获1000-10000元不等的收益,实现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一是壮大了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通过产业扶贫政策发展了贫困村集体经济,使原先没有村集体收入的村有了经济收入,2017年实现村集体收益,其中苏家村5万、山涛村5万、洪桥村7万、沙湾村15万、范家村5万,通过壮大集体经济,提高了贫困户脱贫成效。二是光伏扶贫成效凸显。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1.595兆瓦,于6月30日前并网发电,享受国家2016年度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已发电收益近500万元,通过小额信贷等方式(免利息、免抵押、免担保),贫困户贷款3万元投资到余江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光伏地面电站有2560户贫困户受益,占全县3781户贫困户的67.7%。村级光伏扩面十个十二五、十三五省级贫困村全部动工兴建。
2.就业扶贫措施多样。一是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已开展"红薯种植”“眼镜加工”“农村实用技术”等就业扶贫培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69人;二是开发就业扶贫专岗,增加就业岗位。2017年共开发针对贫困人员的各类公益性扶贫岗位589个,其中开发就业扶贫专岗418个;三是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帮助就地就近就业。全县共申报就业扶贫车间136家,其中吸纳贫困户就业的扶贫车间35家,吸纳贫困人员169人,吸纳5名以上贫困户就业的扶贫车间15家,吸纳贫困户人数121名。四是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促进转移就业。2017年发放35家企业奖补金额9.3万元;另外根据企业为贫困对象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给予6家企业11人的社保补贴,补贴金额为5.47万元;同时对吸纳5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6家企业,奖励资金22万元;五是鼓励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我县现有2人享受。
3.安居扶贫保障户有所居。2017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1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66户,分散供养五保户35户,低保户103户,残疾贫困户9户。2015年脱贫对象改造78户,交钥匙32户,重建11户,维修35户。2016年脱贫对象改造54户,交钥匙16户,重建7户,维修34户。2017年脱贫对象改造53户,交钥匙25户,重建10户,维修18户。2018年脱贫对象改造50户。2019年脱贫对象改造90户。超额完成省下达400户任务。全县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85.48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80万元及工作经费20万元按照规定配套到位。今年县财政拨专款668万元,用于安居扶贫工程。
4.保障扶贫提高标准。一是做好了城乡低保、五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30元/月,月人均补差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5元/月,月人均补差提高到225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金标准提高到425元/月,农村分散供养五保金标准提高到320元/月。二是加大了医疗救助工作力度。结合健康扶贫,认真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加大精准扶贫对象救助力度,五保对象100%救助,低保对象75%救助,确保了所有建档立卡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全年共救助建档立卡对象214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额225.89万元。三是强化了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安排了3.84万元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人员进行了救助。
5.健康扶贫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我们在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动作”——四道保障线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和领导要求力求创新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四个“自选动作”,即:免费门诊、二次补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兜底91%三道保障和一个特殊患者的专项救治。形成了余江健康扶贫的“七道保障”线和一个专项救治的特色,实现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确保贫困户住院自付费严格控制在10%以下。2017年6月,在全县18个乡(镇、场)的130个村全面铺开村级免费诊疗,为余江30万参合村民撑起了健康“保护伞”。至12月底共有643043人次村民享受免费诊疗,其中建档立卡人员29665人次,直接为村民减负约1000多万元,有效改善贫困人员小病拖成大病的现象,起到了从源头上防病。真正实现了“政府得民心、医疗得发展、百姓得实惠”的三赢局面。2017年政府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150元人数为10539人,总金额158.085万元。政府资助参加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90元/人,总金额94.85万元。贫困人口住院患者6876人次,总费用3507.8452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258.5053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97人(632人次),补偿金额190.64万元;大病医疗二次补偿297人(629人次),补偿金额173.157万元;大病医疗补充保险297人(627人次),补偿金额239.734万元。民政医疗社会救助2143人,救助金额225.89万元。政府兜底1882人,补偿金额214.034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781户,10539人,签约率10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9.25%。
6.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自2017年秋季开始,县财政对目前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还未覆盖到的在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给予一定资助:一是在学前班就读的幼儿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的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走读生每人每年给予600元的资助。二是提高了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幼儿资助标准。自2017年秋季开始,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700元,提标资金由县政府统筹。三是实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资助补差。2016年秋季至2017春季,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幼儿按最高档次每人每年1200元补足;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按最高档次每人每年2500元补足。精准数据大平台中全县各乡镇3—2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子女2576人,总共有1958名适龄人口接受了教育扶贫资助,其中包括县外建档立卡户学生75人,教育扶贫资助金额257.162万元,实现了县内教育精准扶贫对象的全覆盖。
7.村庄整治助力贫困村脱贫。经过集中攻坚,贫困村整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共投入资金1800万元,对11个乡镇、7个农垦场,1040个自然村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全覆盖。村庄整治实现“3个全覆盖”。一是实现了贫困村整治建设全覆盖。2017年,对3个省级贫困村(沙湾村、范家村、洪桥村)、5个市级贫困村(画桥村、藕塘村、洪万村、官坊村、店前村)实现整治建设全覆盖。二是实现了贫困户“安全住房”全覆盖。宅改彻底消除了试点村的“空心化”现象,满足了大部分村庄10-15年的农民建房用地。围绕宅基地改革村庄规划,结合《余江县安居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采取安排专门队伍维修、兴建“交钥匙”工程、村集体内部流转安置等形式,全县建设集中或单栋幸福楼221栋,维修房屋230余户、内部流转10户,总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安排困难群众324户,确保贫困家庭户有所居。三是实现了贫困村环境提升全覆盖。借力建设大势,贫困村乘势大力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达到沟塘清澈明亮,村村有活动场所,处处都有绿化景观,村庄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8.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通过户户通工程已100%解决农户收看电视问题,全县12个贫困村共安装1838台。做到12个省市贫困村村委会通宽带网络。加快发展农村地区4G网络建设,“百日行动”以来共投入专项建设资金一百多万元完成贫困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贫困村手机信号覆盖“盲区”,补盲建设800M基站十多个。出台通信资费使用优惠政策。针对贫困地区农民,提速降费,推出超低流量资费和高速上网服务,确保通信“入户”,解决贫困地区农民宽带上网难问题,让广大农民享受“用得起、愿意用”的宽带上网服务。12个贫困村的村民生产、生活、用电都有保障,村委会所在地通动力电。全县12个贫困村共投资595.17万元,改造变压器22个,完成10千伏线路改造14.9公里,0.4千伏线路改造30.55公里。通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山塘水库的整治,小农水项目的建设等工程进行完善,12个贫困村的饮水安全达到100%,灌溉用水方面得到很大改善。全县12个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完成了自然村有一条硬化的对外机动车道,全县12个贫困村共完成42.1公里自然村道路硬化。
9.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共计51户118人,贫困户集中分布在锦江镇洲和、流源、联盟三个村委会。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点设在锦江镇民主茶园和谐小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51套,其中11套48人采取政府回购方式,安置在和谐小区内D5 D6栋,总住房面积1013平方米;40套70人采取政府新建方式,住房进行简单装修,实现拎包入住,总住房面积1750平方米。严格按照人均住房不超过25平方米。截至2017年12月底,建档立卡户已签订搬迁协议51户,72人已搬迁入住,入住率达到61%;已拨付资金436.74万元,拨付率达64%。后续帮扶已确立在锦江镇政府、福利院、敬老院房屋楼顶建设286千瓦的光伏发电站,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
10.生态扶贫。一是公益林补偿。我县现有国家及省级公益林面积为23.43万亩,其中黄庄藕塘等7个省市贫困村面积1.6013万亩,2017年每亩补偿17元,共计27.22万元,7个贫困村共2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获得生态公益林补偿。二是促进林业就业。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公益林护林员,着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解决贫困户就业。2017年共将16名年龄较轻、身体素质较好、责任心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管护面积2.04万亩,发放护林员工资4.098万元,人均2561元。三是发展林业产业。油茶产业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种植面积36.9亩(验收面积),项目补助资金1.845万元,户均增收600元左右。
(三)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整合扶贫资金。一是全面整合资金。2017年我县应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8967.1万元(含省调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6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667.3万元、省级资金6283.2万元、市级资金3108.5万元、县级资金908.1万元。计划整合资金25230.1万元,占应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模的87%。2017年实际已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5230.1万元,占计划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模的100%。其中:中央资金14980.3万元、省级资金6233.2万元、市级资金3108.5万元、县级资金908.1万元。二是加快资金拨付。截止2017年底,实际支付扶贫资金23172.72万元,支付率为91.85%。三是专项扶贫资金应用尽用。2015年1496.5万元、2016年2013万元及以前年度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率为0,2017年的专项扶贫资金结余31.6万元,占2017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45.2万元的0.87%。
2.精准安排项目。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总体原则就是“统筹规划,先急后缓”,重点对12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需求安排项目,真正做到了好钢用在刀刃上。2017年安排整合项目资金25045.9万元,占实际整合资金规模的99.3%。主要用于以下脱贫攻坚项目:一是基础设施扶贫。基础设施扶贫工程投入11638.13776万元。其中村庄整治扶贫工程投入9131.13万元,安排项目87个,硬化村内道路96.396公里、铺设沥青路面16.356公里、修建沟渠42.545公里、铺设自来水管道36.092公里、改水改厕13040户、安装10KV变电站2座、安装太阳能灯409盏;新农村建设投入2507万元,推进了我县“一改促六化”的建设。二是产业扶贫。产业扶贫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带动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工程投入6375.85万元,安排项目31个,建设生产厂房5545.56平方米,发展种植业大棚29660平方米、扶持龙头企业5个、合作社24个、产业直补2153户、光伏发电装机11.595万瓦、扶贫产业信贷通风险补偿金100万元。三是安居扶贫。易地搬迁投入94.4万元51套,危房改造投入1178.58万元,改造农房579户。四是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及大病商业补助保险投入229.314万元,受益人口19692人次。五是保障扶贫。健康扶贫政府保障兜底和贫困户保障扶贫投入403.8万元,受益人口10980人次。六是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建档立卡户子女学前教育等资助提标投入47.15万元,受益人口481人次。七是生态保护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工程投入468.67万元,受益林面积234333.4亩。八是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扶贫。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6.029万亩,投入整合资金4610万元。
3.强化项目管理。一是建立整合管理机制。坚持制度先行的原则,在完善政策配套上下功夫,先后研究制定了《余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余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余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余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使整合扶贫资金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县委县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资金整合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在制度层面有效保障了整合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严把项目管理关。编制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项目申报程序,工作流程,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根据我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及发展重点和脱贫攻坚规划的要求,建立项目库。按照统筹规划和先急后缓的原则,由县政府批复当年项目,由乡镇或县级部门组织项目实施。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程序,按照《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200万元以下的可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内容严格进行工程验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三是严把资金拨付关。整合资金实行县、乡两级报账制。对补助至个人的扶贫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对新农村建设项目,采取乡级报账制。对通过招投标和“绿色通道”的项目,采取县级报账制,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启动情况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财政审计结审后,拨付工程款95%,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复检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建立健全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公开公示、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的要求,下发督办单15次,发整改通知6次,编制工作简报8期。搭建“三个平台”开展公开、公示监督机制。对整合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的乡(镇、场)、村委会和建设点公开项目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建设时限等情况,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考评指标,规范绩效考评程序,认真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单位,报县领导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如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立即取消该项目,并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执纪问责偏轻偏软,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1.落实干部帮扶机制。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县单位都派出了帮扶干部,实行“三二一”帮扶工作制,即:县级领导干部至少挂点帮扶3户,科级干部帮扶2户,一般干部帮扶1户。每个乡镇都成立了扶贫工作站,安排了扶贫专干。乡镇对每个村委会都安排了村级扶贫专干。
2.实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全县5个省级贫困村、7个市级贫困村实现派驻第一书记全覆盖。
3.压实第一书记的责任。通过打造“123”工作法,对各村第一书记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管理有依据、工作有重点、服务有保障,确保村第一书记人在岗、心在村、想干事、干实事。“一纸目标”明责任,与“第一书记”分别签订《“第一书记”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要求。“两个平台”提能力,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将“第一书记”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全员轮训,推进经常性交流,搭建“第一书记”微平台,组建了“余江县驻村第一书记”微信群,即时分享各种信息资源,为“第一书记”打造一个集思广益、开拓视野、推动工作的互动平台。“三项机制”强管理。下发《余江县“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创新管理方式。建立汇报制度,建立全时监管机制,县委组织部采取电话问询随机查、实地察看不定期督,委托乡镇实时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建立民主评议机制,组织乡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压实帮扶干部责任。下发了结对帮扶干部工作职责,要求帮扶干部每个月至少两次上户帮扶,每名帮扶干部签订脱贫攻坚承诺书。加强对帮扶干部的业务培训及督查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帮扶干部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市直帮扶单位印发了《致市直帮扶单位的一封信》,进一步强化了市直单位、帮扶干部的帮扶责任。
5.加强督促检查。我县对脱贫攻坚组织了三轮督查。一是分管县领导常务副县长黄贵开亲自带队,到全县所有乡镇场开展了一轮督查。二是县委办政府办组成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对全县12个省市贫困村开展了一轮督查。三是县扶贫办对全县所有乡镇场开展了整改情况督查检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6.加强专项巡察。7月份,县委开展了扶贫领域第一轮的专项巡察,派出了两个巡察组对锦江镇、春涛镇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巡察;派出了两个巡察组对建设局、教育局牵头的安居与教育扶贫、卫计委牵头的健康医疗扶贫进行了专项巡察,进一步强化了“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力度。
7.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没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严肃问责,不留死角、不留情面。自2017年6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督导情况,对2个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累计约谈人数108人,通报批评人数16人,警告人数2人。县纪委先后对8起10人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健全机制,以“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
坚持围绕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
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路线图”、“时间表”,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县委及时指导,县纪委加强调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整改效果。对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对整改工作不力甚至虚报、谎报整改情况的,严肃问责,绝不含糊;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开展,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扶贫领域问题的整改
以这次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违纪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成效。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善于从群众的呼声和反映中发现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用抓工程项目的办法,及时、有效地解决发现问题。对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
(三)立足长远,注重从制度上防范和解决问题
鹰潭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指出的这些问题,也反映出我县在相关领域制度存在漏洞或者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要通过这次整改,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制度建设,尤其要在下一步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中,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对各项工作的制约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各项纪律,加强脱贫攻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提升脱贫攻坚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余江县委联系方式:电话0701—*******,地址:余江县经济大厦九楼,电子邮箱:yjxwb*******@163.com;鹰潭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方式:电话189*****609,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C区737,电子邮箱:*******@126.com">s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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