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榆树沟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昌吉市榆树沟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榆树沟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经由昌市发改综合【2017】7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榆树沟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64.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榆树沟镇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室外管网、绿化、硬化及其他附属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昌吉市榆树沟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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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 月 22 日 10:00 时-2018年 5 月 26 日20: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施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号:CJ********投标保证金额:18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5 月22 日10:00时—2018年5月 28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0041 账号:****************2518 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8年 6 月4 日20:0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施工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施工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9、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招标文件费:施工1000元/份。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5月22日 10时00分到2018年05月26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5月28日至2018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5室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部庭州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长宁南路与石河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地 址: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5室
邮 编:
831100
邮 编:
830110
联 系 人:
袁利飞
联 系 人:
张继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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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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